刑法第三百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了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何种盗掘情形属情节较轻,法律或司法解释均没有明确的规定,在实践中的认识也因有较大的分歧而做出不同的判决,不利于司法公平的体现。如何认定该情形,作者建议结合下列因素综合判断。
1、以是否着手实施犯罪为标准。由于盗掘古墓葬罪属行为犯,即行为人的犯罪行为只要达到一定程度即已既遂,不要求犯罪结果的实际发生。因此对于刚刚着手犯罪,比如犯罪嫌疑人在古墓葬周围探查古墓具体位置时被抓获、挖掘盗洞时被抓获时等情形均可认定为情节较轻。
2、以被盗掘的古墓葬毁坏程度为标准。盗掘古墓葬的犯罪行为侵害的是国家文物管理秩序,实践中的很多盗掘行为均具有破坏性,造成古墓葬不可逆的损毁。行为人运用暴力手段强行盗掘的行为,即便没有实际获得任何文物,均不能认定为情节较轻。
3、以是否盗掘出文物为标准。实践中很多盗掘行为在实际完成后并没有获得任何文物。有观点认为,犯罪完成后未获得文物,未对古墓葬造成实际的损失,应属犯罪较轻。但判断被盗掘的古墓葬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标准中,文物的数量或级别只是其中一个方面。由于已经完整实施了犯罪行为,文物能否被盗掘出不以行为人的意志为转移,其本质上是积极追究将珍贵文物据为己有,因此也不属于情节较轻。
是由我国立法机关,结合我国实际制定的,符合我国国情的法律规范,为了使大多数公民都能理解该项规定,国家立法机关也颁发了相应的司法解释。根据以上信息,我们可以看出,1对于犯罪情节较轻的情形,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一般情形下,会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2020-06-24 19:09:31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