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农村宅基地转让无效

浙江 - 宁波 土地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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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浙江 - 宁波


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应认定无效:
1、城镇居民购买;
2、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
3、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
4、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
5、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
农村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但应满足国家规定的条件。不过,农村地区土地使用权只能在集体内部转让,农民不能将土地使用权转让城镇户口的居民,否则将会导致转让无效。

2020-06-20 11:56:5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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