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是某公司的董事长,他在今年3月份多次在网络公众平台上,发布文章抨击某软件,造成该软件公司社会评价降低,并且他的言论属于虚构事实恶意诽谤,现在改软件公司要求他赔偿1200万人民币,网络侵权案件人民法院怎么确定侵权赔偿数额?

广东 - 江门 网络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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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侵权案件人民法院在确定侵权赔偿数额时,可以根据被侵权人的请求,按照其因侵权行为所受直接经济损失和所失预期应得利益计算赔偿数额;也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行为所得利益计算赔偿数额。侵权人不能证明其成本或者必要费用的,其因侵权行为所得收入,即为所得利益。被侵权人因人身权益受侵害造成的财产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无法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具体案情在50万元以下的范围内确定赔偿数额。

2020-06-18 23:15:2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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