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孩子在幼儿园午睡时从床上给滚下来摔伤头部,现在确诊为有轻度的脑震荡,由于幼儿园老师的失责行为给孩子造成的损害,幼儿园是不是应该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呢?

四川 - 广元 学前教育
1位律师回复

裁员法律导航

地区:四川 - 广元

你好,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应当承担责任。你可以要求幼儿园进行赔偿。、第条、第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2020-06-04 00:53:28 回复
其他人都在看:
广元律师 损害赔偿律师 北京损害赔偿律师 更多律师>

我要提问

提交

想获取更多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