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应于14天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核实。如无异议,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将保证金返还给承包人。对返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发包人应当在核实后14天内将保证金返还承包人,逾期未返还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14天内不予答复,经催告后14天内仍不予答复,视同认可承包人的返还保证金申请。
综上所述,按照最新政策,自2017年7月1日起,工程质量保修金3%的规定正式实施,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帮助建筑企业减轻负担。并且按照规定,在工程竣工之前已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不再缴纳质保金。采用其它形式对工程质量进行担保的,也不要支付工程质量保险金。
2020-06-01 21:36:04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