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逾期还债利息怎么算

广东 - 汕头 个人债务
1位律师回复

破产纠纷法务

地区:广东 - 汕头


1、如果属于金融机构作为出借人借贷纠纷债务人违约的,债权人因其违约而造成的损失主要是依银行逾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及因追讨而支出的费用。一般情况下,当事人约定的借款利息比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稍高,该约定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债务人亦可以预见,在债权人主张的情况下,如果借款单上的利息符合中国人民银行逾期贷款利率的规定,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如属民间借贷纠纷,债务人违约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故只要借款单上约定的利息没有超出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人民法院均可以予以支持。
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及基于公平原则,在双方约定的利息低于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四倍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选择要求按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计算,以补偿债权人的损失,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支持。
希望这些问题能够帮助您解决您所遇到的问题。实践中,如果您有遇到债务人没有按时还债的情况,您要及时向债务人追讨,不要错过了债权债务诉讼时效,以避免您的合法债权遭到损害。在向债务人追讨债务时,如果债务人根本没有还债的意向,那么您要及时行使诉讼的权利,向法院起诉债务人来追债。如果您不知道具体该如何起诉,建议您咨询债权债务专家律师,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出现。

2020-05-25 20:49:36 回复
其他人都在看:
汕头律师 债权债务律师 北京债权债务律师 更多律师>
  • 北京律师
  • 法律知识

法律咨询顾问 咨询我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三十条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为债务人财产。第三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 更多>>

法律咨询顾问 咨询我

房贷提前还款分为部分提前还款和全部提前还款两种情况,不同情况利息计算方式不同。若用户只提前归还部分欠款,那么未结清的本金和利息依然是按照原有的借款合同的利率来执行的,若房贷用户一次性归还全部欠款,那么... 更多>>

法律咨询顾问 咨询我

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按下列标准计算:1、2014年8月1日之前的迟延履行利息,按原约定或者判决确定利息数额的两倍计算。即原利息5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为10(含基本利息)。2、2014年8月1... 更多>>

我要提问

提交

猜你还想看

提问

想获取更多债权债务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