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中夫妻债务谁承担

河南 - 许昌 夫妻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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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法务

地区:河南 - 许昌


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债务应当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这种连带责任不因离婚协议或法院裁判文书对夫妻财产做出分割处理而改变。
夫妻双方可以对共同债务的承担达成协议,但这种协议不能对抗债权人,债权人可以主张已经离婚的夫妻承担连带责任,夫妻一方清偿债务后,可以根据协议或法院裁判的文书所确定的原则和内容向对方追偿。
诉讼离婚当中,若是当事人可以就共同债务的处理协商达成一致,也不需要由法官来作出判决处理。所以说,大家不要认为诉讼离婚中就什么都由法官来处理了。要是在这方面并没有什么争议,诉讼请求当中也没有涉及到的话,往往法官就不会主动的来处理这个。

2020-05-16 14:44:1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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