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案件地域管辖移送的依据有哪些

海南 - 琼海 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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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答疑法务

地区:海南 - 琼海


行政处罚法》第22条规定: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行政机关必须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应当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

2020-05-11 06:07:2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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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被告人对于被驳回了管辖权异议的裁决具有上诉权利,并且拥有挑战移送管辖裁决的权力。支持这一观点的理由如下所示:第一,通过法律条文能够证明当事人确实拥有上诉的权利。在审判过程中,人民法院会对被告提出...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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