叔叔和婶婶都是一家国有企业的正式职工,前阵子为了多分配福利房,俩口子去民政局办理了假离婚,结果后来福利房没分上,婶婶还在外面有了新欢,该怎么处理?

河北 - 秦皇岛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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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谈判法务

地区:河北 - 秦皇岛

首先,在法律上没有假离婚这个概念,双方不论基于什么样的动机,只要是在民政部门办理了离婚手续,或者通过法院文书确定了离婚的事实,在法律上双方就已经解除了夫妻关系。只要该协议签订时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属于有效,对双方具有约束力。虽然我国婚姻法规定了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受理。但同时法律还规定了人民法院受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因此,离婚协议一旦签订,任何一方当事人都不能轻易反悔,除非有证据证明该协议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形,否则不能被推翻。

2020-05-06 01:16:4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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