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他开了一家超市,但是没有经过烟草专卖的许可,他就已经批发和零售烟草的制品,现在被发现的话是如何来处罚的呢?对方是否是犯了非法经营呢?

刘** 辽宁 - 抚顺 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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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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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江苏 南京 咨询解答:0条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的;”原第三项改为第四项。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无生产许可证、批发许可证、零售许可证,而生产、批发烟草制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情节严重,法定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一年:  
(一)个人非法经营数额达5万元,或者违法所得数额满1万元;  
(二)单位非法经营数额达50万元,或者违法所得数额满10万元;  
(三)曾因非法经营烟草制品行为受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数额达2万元的。  非法经营烟草制品情节特别严重的,法定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五年。

2020-04-16 17:22:3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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