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前跟对方签订了一份货物合同,并且也按照买卖合同中的约定给予了对方相应的货物,但是对方却一直拖欠着货款没有支付,我们双方现在发生了纠纷,那么对于诉讼的话,应该在当地的管辖提交诉讼状吗?

江苏 - 扬州 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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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指导法务

地区:江苏 - 扬州

你的理由很到位。我支持。作为买卖合同中只约定了拖欠货款纠纷的管辖法院,而针对合同的其他众多可能引发纠纷问题没有约定管辖,因此,安装合同的纠纷处理方式,不能直接按货款纠纷的管辖约定处理,而应该视为没有约定,按合同履行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裁定结果不利,就上诉,反正你做被告,利用好每个诉讼机会,拖着走。

2019-12-18 22:20:4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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