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原来是一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后来换成了b担任,A却在交接时间段把公司的现金拿出来用了,如今公司的账目对不上了,B有义务去派出所报警吗?B要承担责任吗?

河南 - 开封 刑事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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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法务

地区:河南 - 开封

首先要确定“公司现金拿出来用了”这件事的性质,然后,确定属于犯罪行为还是属于借款行为,现在的法定代表人有义务要求原法定代表人还款,或者考虑报警。现在的法定代表人如果知情不报,帮助遮掩,当然也要承担责任。

2019-12-05 23:35: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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