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m.64365.com
微信扫码,关注律图公众号 免费问律师
房产维权法务
地区:四川 - 遂宁
如果你在租赁期间使用该租赁房没有过失(比如不正确使用用电实施,超负荷使用等),该损失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七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按照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第二百一十八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
想获取更多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