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股进了一个新的单位,成为了单位的股东之一。看到单位人员有的工种是计时制,有的工种是计件制。劳动法规定的标准工时是多少呢?计件制延长时间的工资又怎么计价的呢?

肖** 湖南 - 株洲 工资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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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仲裁法务

地区:湖南 - 株洲

标准工时每日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标准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根据1994年劳动部颁布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基本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价单价的150%支付其工资

2019-09-23 15:05:3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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