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m.64365.com
微信扫码,关注律图公众号 免费问律师
工伤仲裁法务
地区:湖南 - 株洲
标准工时每日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标准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根据1994年劳动部颁布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基本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价单价的150%支付其工资。
赵伟律师 咨询我
吴中律师 咨询我
陈稚心律师 咨询我
用人单位计件工资制有没有加班工资?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
用人单位安排员工加班需要支付加班费,工资计件制同样不例外,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
事业单位工龄计算
工龄有连续计算法、合并计算法、折算法三种计算方式,具体如何计算根据员工的实际情况确定。所谓工龄,是…...
想获取更多劳动纠纷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