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到公司上班没多久,发现待遇各方面都不是承诺的标准,我现在想辞职应该怎么做,告知领导要辞职之后,他们只说给安排新人接替我的位置,可是却没有说具体的时间,我可以拒绝他们的要求吗,如果我按照规定提交了走辞职流程公司不给我结算工资我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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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2、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过了试用期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因此,你需要按照上述规定申请离职。公司不同意你辞职说让你等着他们找接手的人 但是并没有给具体时间 只是说是找到人之后再走辞职流程,公司的行为是违法的,你可以拒绝
4、《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5、您按规定申请辞职,如果单位拒不支付克扣工资,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责令公司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你加付赔偿金

2019-08-19 21:40: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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