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借贷合同发生纷争,借债人一方拒却还钱,应该怎样举证以解决银行借债合同纷争呢?下面由。银行借贷合同发生纷争,借债人一方拒却还钱,应该如此举证以解决银行借债合同纷争:
一、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事实发生后曾发生变换的,应提交变换登记资料。
二、证明借债合同关系及相关保证合同关系成立的证据
1、借债合同关系成立的证据,如借债合同。
2、以典质方式提供保证的,应提交典质合同、典质物的权属证明、典质物登记情况的证据;以保证方式提供保证的,应提交保证合同或保证函等证据;以质押方式提供保证的,应提交质押合同、质押动产或质押权利凭证托付的证据,以依法应进行出质登记的财产权利出质的,还应提交出质登记的证据。
三、证明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
1、证明借贷人履行合同情况的证据即已向借债人提供合同项下借债的凭证,如借债借券等。
2、证明借债人履行合同情况的证据即各次还本付息的付款凭证,如银行进帐单、现钱缴款单等。
四、诉讼请求金额的计量依据及计量明细
1、提供诉讼请求中关于要求计付现值和息金数额的计量清算,包括:1)借债人还本付息情况的明细清单、2)现值余额的计量清单、3)息金金额的计量清单(应注明计息时段及适用的利率准则)。
2、对支持诉讼请求的商定和法定依据作出说明。
2019-05-23 22:15:2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