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借条证明借债关系,借条证明欠款关系。借债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则不愿意定是借债;
(2)借条形成的原由是特定的借债事实。借条形成的原由很多,能够基于多种事实而产生,如因买卖产生的欠款,因劳动产生的欠款,因公司承包产生的欠款,因损害赔偿产生的欠款,等等;
(3)当借条拥有人凭借条向法院诉讼后,由于通过借条本身较易于识辨和认定当事人之间存在的借债事实,借条拥有人通常只需向法官简单的陈述借债的事实经过即可,另一方要抗辩和抵赖通常都很困难。但是,当借条拥有人凭借条向法院诉讼后,借条拥有人必须向法官陈述借条形成的事实,如果另一方对此事实进行否认、抗辩,借条拥有人必须进一步举证证明存在借条形成的事实
2019-04-21 06:51:13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