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申请诉讼离婚,但一方因重要事情耽误,未及时开庭,导致法院按照撤诉处理了案件,现在再次以这次离婚案件进行起诉,是否属于重复起诉而导致法院不再受理?案件第二次起诉有没有时间限制?

贵州 - 铜仁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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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诉解释》第214条的规定,原告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案件,可以另行起诉,不属于重复起诉。因此,撤诉后又起诉的案件不同于“一事不再理”,而且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有起诉的,不予受理。

2019-04-17 15:43:3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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