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叔叔跟我婶婶没有孩子,他70岁的时候跟我牵了一个遗赠扶养协议,约定我给他养老,我继承他的房子。没想到他上周去世后,我婶婶说他后来又立了遗嘱,把房子留给了我婶婶的弟弟。我叔叔立的这个遗嘱是否有效?

甘肃 - 酒泉 遗产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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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权益辩护人

地区:甘肃 - 酒泉

您好!根据《继承法》第5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另《继承意见》第5条规定:“被继承人生前与他人订有遗赠扶养协议,同时又立有遗嘱的,继承开始后,如果遗赠扶养协议没有抵触,遗产分别按协议和遗嘱处理;如果有抵触,按协议处理,与协议抵触的遗嘱全部或者部分无效。您叔叔所立的遗嘱与遗赠扶养协议相抵触,因而他后立的遗嘱无效,而和您签订的遗赠协议有效。

2019-04-06 10:19:5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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