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的限定,婚后一方爸妈资助娃儿买房的,产权登记在给钱人娃儿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娃儿的赠与,该房屋认定为给钱方娃儿的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请求分配该房屋。 如果婚后一方爸妈给钱给娃儿买房,产权登记在夫妻两方名下的,隶属夫妻共有所有的房屋,是对夫妻两方的赠与,因此离婚时房屋作为夫妻共有财产进行分配。 如果婚后一方爸妈给娃儿买房,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通常认为是对两方的赠与。但是爸妈给钱时明确表示是给自己的娃儿的,那就是对自己娃儿的赠与,不用进行房屋分配。
2019-03-15 18:39:27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