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
妨害公务罪罪轻辩护,体现司法温情的一次案件
湖里区人民法院
案情简介:2023年5月14日,湖里交警在金尚路开展电动车日常整治活动。后被告人高X驾驶黑色超标电动车在机动车辅道上行驶,为逃避检查,加速逃跑将现场执勤的辅警撞倒,导致辅警轻伤一级(断了8跟肋骨+1处尾椎骨)。
辩护经过:1.陈律师介入后第一时间会见了解案情,评估影响高X案件判决的量刑要素,并就案件应对、辩护方向等对高X提供了法律咨询。
2.会见结束后,先建议家属积极赔偿受伤辅警,并透过现象看本质,了解到高X之所以想加速逃跑现场,是因为其不懂法律且害怕自己赖以谋生的电动车及车上工具被交警没收,基于侥幸心理,所以导致本案的发生。
3.通过律师进一步了解,被告人高X一生坎坷,自幼丧父,被生母抛弃,一生坎坷,幸得残疾养父(二级残疾)养大,为人忠厚老实,孝敬父母,家庭关系和睦,各方表现良好。其系家庭经济支柱,妻子无固定工作,大儿子10岁在读,小儿子6岁在读,祖母84岁,常年心机梗塞需药物治疗、养父70岁,杂病较多,也时长需送医就诊。一家经济之担,皆压在其之肩,且其无前科劣迹,系初犯、偶犯。
4、陈律师将上述案外情况如实向检察院、法院相关承办人员反映,后办案人员考虑到高X深刻悔罪,对其宽大处理、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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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裁判日期:2023/06/29 星期四 16:00:00
审理法院: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
参与本案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