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告CA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原告郑某医疗费、残疾赔偿金、车辆损失等损失120200元(含精神抚慰金10000元),在商业三者险范围内赔偿原告郑某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损失291965.66元,合计412165.66元,已垫付10000元,尚应赔付402165.66元; 二、被告徐某应赔偿原告郑某鉴定费等损失4243.84元,已垫付20000元;
郑某与徐某、王X、CA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
代理方: 原告
结果:一、被告CA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原告郑某医疗费、残疾赔偿金、车辆损失等损失120200元(含精神抚慰金10000元),在商业三者险范围内赔偿原告郑某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损失291965.66元,合计412165.66元,已垫付10000元,尚应赔付402165.66元; 二、被告徐某应赔偿原告郑某鉴定费等损失4243.84元,已垫付20000元;
我的价值:
1、约谈当事人,了解前因后果;2、交通事故所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材料多而杂,分门别类整理案卷材料;3、根据案卷材料书写起诉状、整理证据、制作证据目录;4、诉讼材料提交法院,并法院提出鉴定申请;5、就鉴定事宜联系法官、鉴定机构以及当事人进行协调;6、根据鉴定结果变更诉讼请求;7、判决后,联系法官和保险公司,拿到执行款。
本案作为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并不算难,但工作多、杂、细,提供专业知识是律师的本职,但更需要律师严谨、一丝不苟、认真负责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