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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档案

刘晓翠律师
刘晓翠律师成功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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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自律师亲办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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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代理方: 原告 结果: 胜诉
    我的价值: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偿还人民币X3200.00元及利息,案件受理费11XX.00元,由被告承担。  详细案情>
  • 代理方: 原告 结果: 胜诉
    我的价值: 被告与原告在共同借款人处签字的《汽车抵押贷款合同》不发生效力。  详细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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