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全民律师律师
/主办律师
四川·成都
合同事务
建设工程纠纷
刑事辩护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代理。接受当事人关于劳动争议、合同纠纷、婚姻家事、交通事故、工伤等类型案件的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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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档案
律所
四川同方正律师事务所
职位
主办律师
执业证号
15101201910107225
服务地区
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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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608391112
联系地址
成都市武侯区蜀锦路88号1栋2302a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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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全民律师律师成功案例
共收录
3
件
【数据来自律师亲办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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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类型:
债权债务(2)
建设工程纠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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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法院: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法院(2)
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法院(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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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诉
合理利用证人中断诉讼时效,讨回拖欠10多年的借款
代理方:
原告
结果:
胜诉
我的价值:
当事人在咨询数名律师均认为贷款时间已10年,已过诉讼时效无胜诉可能,代理人在详细听了当事人的陈述后,认为可以利用证人证明尚在诉讼时效内。法院采纳了代理人的意见,诉讼请求获得了法院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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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诉
合法维护当事人权益,帮助当事人收到拖欠近5年的工程款
代理方:
原告
结果:
胜诉
我的价值:
原告系挂靠在某公司名下签订的施工合同,现实际施工人意外身故,由继承人继承了债权。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继承人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代理人梳理了相关法律关系,收集了相关证据,维护了继承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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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诉
录音证据应该提交原始载体
代理方:
被告
结果:
胜诉
我的价值:
本案中对于是否有利息的约定是本案争议的焦点,在《借条》未约定利息,但原告提交的电话录音中约定利息,我们认为电话录音保存的原始载体应该是电话,而不应该是录音笔。录音笔的录音资料原告不能证明其是通话原始录音,法院支持了代理人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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