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价值:本案中,李伟明律师根据本案的实际情况,把握住案件中的诸多关键细节,向检察机关提出Z某某涉嫌犯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认为Z某某的行为符合不起诉的条件,对Z某某不起诉为既符合法律规定及司法理念,也符合人道主义原则。最终经过临沂市某某区人民检察院审查,采纳了李伟明律师的法律意见,对Z某某决定不予起诉,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作为刑辩律师,我们办的不仅是案子,更是别人的人生。山东三禾律师事务所以打造有品格的法律服务为宗旨,平衡正义与温度,理解每一个时不予我的哀愁,在刑事辩护领域不断追求卓越,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亲友提供优质、高效、热情的法律服务是我们追求的终极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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