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征收基本农田6-7年未开发可以追回来种经济作物吗?
[律师回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如果经国务院批准的重点建设项目占用基本农田后连续2年未使用,经国务院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重新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因此,如果政府征收基本农田6-7年未开发,可以依法追回土地使用权,并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至于种植经济作物,基本农田主要用于粮食作物生产,对于种植经济作物有严格限制,需要符合当地土地利用规划和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