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发放贷款罪有哪些主要的辩护点?
[律师回复] 违法发放贷款罪的辩护点通常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 定罪不成立
合同真实性:如果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是真实的,那么即使存在某些欺骗行为,也不宜认定为违法发放贷款罪。例如,如果贷款过程中有一些虚构的环节,但借款和抵押合同本身是合法的,且金融机构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追回贷款,这种情况下不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
不良贷款处理:如果涉及的是不良贷款的重新融资,且新发生的贷款不符合法律意义上的贷款定义,那么可能不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
过桥资金使用:使用过桥资金解决不良贷款可以视为止损行为,并非违法行为。
2. 犯罪情节从宽
履职行为:如果行为人的行为主要是在贷款审核发放中的一个环节,且不应当对贷款发放承担全部责任,那么可以作为从宽处理的依据。
单位犯罪责任:在单位犯罪中,如果行为人是受单位领导指派或奉命而参与实施一定犯罪行为,一般不宜作为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
3. 量刑情节从宽
合规整改:如果银行在案发后进行了全面的合规整改,并经第三方组织考察评估结果为合格,可以作为量刑时从宽的依据。
自首与谅解:行为人归案后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或者银行出具意见对行为人谅解,也可以作为量刑从宽的依据。
4. 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证据不足:如果现有证据无法证实行为人明知贷款资料存在问题而按照领导安排违规发放,或者无法证明行为人明知不符合国家规定而仍为之,那么可以根据证据不足不予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