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咨询 > 找律师 > 安徽律师 > 淮北律师 > 淮北反不正当竞争律师
  • 淮北反不正当竞争律师-王安东律师
    安徽胜方律师事务所 安徽省淮北市濉溪县二关路南200米
    5.0

    来自13人评价

    帮助人数:77
    151-5616-5855
    更多> #律师简介:本着“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理念,为委托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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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淮北反不正当竞争律师-李新悦律师
    广东华商(合肥)律师事务所 合肥市庐阳区合肥金融广场D7栋1-4层
    5.0

    来自26人评价

    帮助人数:491
    180-1086-3515
    更多> #律师简介:婚姻家事;涉外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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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淮北反不正当竞争律师-赵立军律师
    安徽启宇律师事务所 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人民路与孟山路交叉口中泰国际广场天象大厦A座15楼
    0.0
    帮助人数:1
    #律师标签:有团队,办过大案,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
    187-0561-0308
    更多> #律师简介:赵立军律师,安徽启宇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全日制法学硕士研究生学历,西藏边防退伍军人,处理过大量的刑事辩护,民商事纠纷,合同纠纷,劳动工伤赔偿,民间借贷,抵押担保等案件,在民事诉讼方面以当事人的权益最大化,损失最小化为出发点,实现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专业能力强,为人正义,负责任,有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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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淮北反不正当竞争律师-朱乾坤律师
    安徽迪元律师事务所 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安邦财富中心A座11楼
    5.0
    帮助人数:93
    181-5611-8992
    更多> #律师简介:朱乾坤,男,汉族,1990年3月出生,本科学历,法学学士,毕业于山东科技大学法学专业;安徽迪元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曾长期任职世界500强企业担任公司法务,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和较强的沟通能力。自执业以来,本着“客户至上、团队合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权威和尊严”的理念,通过钻研案件、研究业务,热心服务当事人,依靠扎实的法学基本功和较强的实务经验,办案效果赢得了当事人的认可。作为行政诉讼领域的专业律师,接受行政机关的委托办理了大量的行政诉讼案件。同时,依靠长期担任企业法务、熟悉企业法律风险的优势,为顾问单位提供专业、急需的法律顾问服务,帮助顾问单位提早化解法律风险,助力企业良性发展。律师是终身学习的职业,本人在工作之余,积极学习新的法律、法规以及司法解释,及时掌握新的法律规定;阅读法律和文学类的书籍,丰富自己的知识面,增加知识储备,以良好的形象和业务能力为当事人提供更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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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淮北反不正当竞争律师-任印好律师
    安徽胜方律师事务所 安徽省淮北市濉溪县濉溪镇二关路与闸河路交汇口东南150米濉溪县司法局四楼
    5.0

    来自146人评价

    帮助人数:5279
    #律师标签:有团队,办过大案,会外语,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
    131-9561-8896
    更多> #律师简介:任印好律师,毕业于安徽大学法律专业,执业于安徽胜方律师事务所,2008年开始从事律师业务,现任淮北市律师协会民事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安徽省律师协会维护律师执业合法权益委员会委员。执业十余年来,代理各类民事和刑事辩护案件数百起,民事案件涉及婚姻家庭、继承、赡养纠纷,民间债权债务纠纷、买卖、运输、建筑工程纠纷、交通事故、医疗纠纷、身体权、健康权、生命权纠纷等;刑事辩护案件涉及盗窃罪、抢劫罪、抢夺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强奸罪、强制猥亵罪,以及贪污罪、挪用资金罪、交通肇事罪等的辩护。无论是民事代理,还是刑事辩护,本律师均能做到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代理案件讲求专业、对待所有当事人讲求诚信、工作讲求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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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淮北反不正当竞争律师-马中杰律师
    安徽安港律师事务所 安徽安港律师事务所(长山路和梅苑路交叉口安邦财富大厦B座26层)
    5.0
    帮助人数:192
    188-5616-8581
    更多> #律师简介:25年法官职业经历,先后在人民法院立案庭、执行庭、民一庭、民二庭、审判监督庭、刑庭等业务庭从事审判和执行工作,历任执行长、审判长、审委会委员、人民法庭庭长、民庭庭长及刑庭庭长十余年,多次荣获省级以上奖项并立功,其学术论文亦多次荣获国家级及省级奖项。转行律界后,组建了优秀律师团队,接洽刑事、民商事等各类案件代理及非诉业务,承接法律顾问,兼做执行案件风险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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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淮北反不正当竞争律师-李静茹律师
    北京中盾(合肥)律师事务所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政务区怀宁路200号置地广场栢悦中心办2205-07室
    0.0
    帮助人数:53
    173-5650-9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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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淮北反不正当竞争律师-查君舰律师
    河南文赢律师事务所 合肥
    0.0
    帮助人数:1773
    155-6555-3393
    更多> #律师简介:专业律师团队覆盖所有领域,有着强烈的正义感和责任心,本着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原则办理案件,以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工作态度,高效的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多次得到当事人好评,专业擅长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婚姻家事、知识产权等民商事业务,从事法律工作以来,办理过多起民商事案件,具有丰富的实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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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淮北反不正当竞争律师-吴华珺律师
    上海正源(合肥)律师事务所 蜀山区新城国际A座7层701室
    5.0

    来自18人评价

    帮助人数:955
    #律师标签:有团队,办过大案,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
    153-7526-0394
    更多> #律师简介:本人在安徽财经大学法律专业完成本科毕业后,本人前往英国留学专供经济法领域,并取得研究生学位。在校期间本人系统性的掌握了各类法律专业知识,对民法,刑法,劳动法,合同法的核心法律领域有着深入的理解和扎实的掌握,多年来本人持续关注法律领域的最新动态和修订情况,确保自身知识体系与时俱进准确运用法律条文,为客户提供专业严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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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淮北反不正当竞争律师-陶子润律师
    安徽润领律师事务所 安徽省合肥市滨湖新区徽盐广场B座1601
    5.0

    来自119人评价

    帮助人数:9999+
    #律师标签:有团队,主任律师,涉外代理经验,办过大案,会外语,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
    192-5890-4707
    更多> #律师简介:陶子润律师,法律硕士,毕业于安徽大学法学院,从法院离职后专职从事律师工作十几年,现为安徽润领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擅长处理各类刑事案件、经济、合同类纠纷,执业期间代理过大量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并担任政府和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庭审经验,带领团队成功办理多起案件。陶子润律师代理的的刑事案件有:1、王某、姚某等故意杀人(伤害)罪案,该案最终定性为故意伤害罪;2、李某、查某等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案,该案最大程度维护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3、董某、付某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该案最大程度维护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4、秦某袭警罪案,该案最大程度维护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5、向某等持械聚众斗殴案,最终向某被判处缓刑;6、黄某娇容留他人吸毒罪案,该案最大程度维护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7、黄某等贩卖、运输毒品罪案,该案最大程度维护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8、吴某受贿、滥用职权罪案,最终吴某被判处缓刑;9、廖某南组织他人偷运国(边)境罪案,该案最大程度维护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10、何某诈骗、敲诈勒索罪案,该案最大程度维护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11、毛某等组织、介绍卖淫罪案,该案最大程度维护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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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垄断与不正当竞争有本质区别:垄断主体通常经济强势,造成市场无竞争或低竞争;不正当竞争主体不局限于此,其影响侧重于短期暴利和削弱对手。垄断可能以看似公平的交易掩饰,而不正当竞争则公然使用违法手段如欺诈、行贿等。 #涉外专长 1396次阅读
  • 不正当竞争纠纷的处理如下:1、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就赔偿问题产生争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2、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由监督检查部门给予处罚。例如没收违法商品、没收违法所得,处罚款、吊销营业执照等。3、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构成犯罪的,可以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 #涉外专长 1449次阅读
  • 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如下特征:1、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体是经营者。2、不正当竞争行为是违法行为。3、不正当竞争行为侵害的客体是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和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 #涉外专长 1047次阅读
  •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立法目的是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调整对象为狭义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以及行政性垄断及限制竞争行为。 #涉外专长 1191次阅读
  • (一)所设奖的种类、兑奖条件、奖金金额或者奖品等有奖销售信息不明确,影响兑奖;(二)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三)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五万元。 #涉外专长 1211次阅读
  • 反不正当竞争行为内容有:1、混淆行为。2、虚假宣传。虚假宣传行为是指经营者利用广告和其他方法,对产品的质量、性能、成分、用途、产地等所作的引人误解的不实宣传。3、商业贿赂。4、侵犯商业秘密。5、低价倾销。6、不正当有奖销售。7、诋毁商誉。 #涉外专长 1021次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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