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咨询 > 找律师 > 辽宁律师 > 大连律师 > 高新园区律师 > 高新园区交通保险索赔律师
  • 高新园区交通保险索赔律师-林岚青律师
    北京市京师(大连)律师事务所 中山区长江东路九号中信丰悦大厦12层
    5.0

    来自31人评价

    帮助人数:58
    #律师标签:办过大案,丰富的专业经验
    133-0411-4305
    更多> #律师简介:林岚青,北京市京师(大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部门主任律师。现任京师大连法律事务部主任、京师大连青工委青工委副秘书长分管业务研修培训部、曾担任大连市某检察院法律顾问律师、大连市中山区海军广场街道新的社会阶层联谊人士、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2021年为大连市某区检察院提供专项法律服务,专职处理经济犯罪、职务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2018-2020年,担任泸州老窖、六个核桃辽宁地区知识产权维权法律事务中心副主任,多次参与重大知识产权、不良资产案件处理。另担任平安银行大连分行、招商银行大连分行常年法律顾问。自执业以来刻苦敬业、认真钻研业务,从事涉外案件、海商海事案件、重大经济犯罪案件、金融类案件数十起,均获得委托人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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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高新园区交通保险索赔律师-关兰华律师
    辽宁银冈律师事务所 辽宁省铁岭市银州区区政府文明小区龙安巷2号楼
    0.0
    帮助人数:49
    #律师标签:有团队,办过大案,有政治职务,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专利代理经历
    138-0410-9299
    更多> #律师简介:关兰华,男,辽宁银冈律师事务所律师【中国·铁岭】。现任辽宁省律协九届金融与保险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铁岭律协商事法律专业委员会秘书长,担任中国人寿保险铁岭分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铁岭分公司常年法律顾问。近年来,成功代理多起重大、疑难案件,赢得了当事人的信赖与好评。擅长交通事故、保险纠纷、合同纠纷、刑事辩护、企业法律顾问等领域业务。秉承“诚以求恒,信以致远”的服务理念,竭诚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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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高新园区交通保险索赔律师-邓乃屏律师
    辽宁达冠律师事务所 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朝阳大街三段60号信访局南楼九层
    5.0
    帮助人数:216
    #律师标签:有团队,办过大案,高学历,丰富的专业经验
    158-4216-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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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高新园区交通保险索赔律师-瞿文峰律师
    辽宁钢城正大律师事务所 辽宁省铁东区万熹广场B座16层辽宁钢城正大律师事务所
    5.0
    帮助人数:6471
    #律师标签:有团队,会外语,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
    188-4129-6003
    更多> #律师简介:专职律师,擅长人身损害、婚姻继承、劳动争议、合同、买卖等民商事纠纷以及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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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高新园区交通保险索赔律师-巴诗朦律师
    辽宁浩扬律师事务所 南胜利路四隆大厦20层184室
    5.0
    帮助人数:15
    #律师标签:有团队,办过大案,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
    147-4122-9992
    更多> #律师简介:巴诗朦律师,现于辽宁浩扬律师事务所任专职律师,擅长业务领域:交通事故、人身损害、劳动工伤、刑事辩护、债权债务、合同纠纷等。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为用户提供优质,高效,专业的法律服务,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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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高新园区交通保险索赔律师-史凤军律师
    辽宁吉友律师事务所 北票市振兴街西段欧韵蓝湾B区2号楼5单元101室
    5.0
    帮助人数:1135
    #律师标签:有团队,办过大案,高学历
    130-5091-4308
    更多> #律师简介:史凤军律师,1994年辽宁大学法律专业毕业,1995年通过律师资格考试,1998年正式执业,现执业于辽宁吉友律师事务所,为社会各界人士提供法律服务,已执业20余年。专业擅长:刑事辩护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劳动争议代理执行案件风险代理经济案件。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劳务、劳动工伤损害赔偿案件、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婚姻家庭遗产继承纠纷案件、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建筑施工合同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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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高新园区交通保险索赔律师-杨士富律师
    辽宁融基律师事务所 辽宁省锦州市解放路五段13号凌河商务大厦六楼
    4.9

    来自22人评价

    帮助人数:2045
    #律师标签:有团队,办过大案,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
    139-4065-8331
    更多> #律师简介:杨士富律师,男,1964年1月生,汉族,辽宁锦州人,辽宁融基律师事务所创始人,北京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中国人民大学经济法学硕士,主编《经济法原理与实务》——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作为畅销书被北京大学出版社评为特等奖,专著《国际商法理论与实务》——中国林业出版社与中国农业大学出版社联合出版。曾为辽、东北、国内数十家企业提供法律顾问服务。在律师执业中,以处理民商事案件为主,曾办理过民事、刑事、经济、涉外、知识产权、房地产、金融以及企业改制、重组,尽职调查等诉讼和非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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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高新园区交通保险索赔律师-陈旺鑫律师
    辽宁守衡律师事务所 铁岭市银州区南环路3号
    4.5
    帮助人数:491
    #律师标签:有团队,办过大案,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
    150-4103-9683
    更多> #律师简介:陈旺鑫律师,2011年毕业于内蒙古民族大学,工作期间攻读了沈阳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获得法律硕士学位,现执业于辽宁守衡律师事务所。法律业务专长: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处理;刑事案件辩护与代理;行政诉讼、民事诉讼案件代理;担任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公民个人的常年法律顾问和各种项目的法律顾问等。现任辽宁省律师协会行业交流与外事专门委员会委员、铁岭市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发展委员会副秘书长,受聘于铁岭市银州区政府、辽宁汇盛置业公司、辽宁同济置业公司、辽宁际华三五二三特种装备有限公司、辽宁紫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多家单位任法律顾问。执业以来一直恪守律师的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每一项业务恪尽周密调研和审慎判断,处理案件深思熟虑并充分准备,以质量为生命,将客户利益贯穿于高质量服务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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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高新园区交通保险索赔律师-夏锦阳律师
    辽宁钢城正大律师事务所 鞍山
    5.0

    来自25人评价

    帮助人数:406
    #律师标签:办过大案,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
    170-4650-7774
    更多> #律师简介:北京大学法学学士,天津大学硕士研究生。涉法行业20年,撰写各类法律文书2000+,成功代理多起疑难复杂案件。以专业效率为理念,以让客户合法权益最大化为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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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高新园区交通保险索赔律师-潘晓婵律师
    辽宁卓政(鞍山)律师事务所 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前进路1号国际明珠大厦18层1802室
    5.0

    来自16人评价

    帮助人数:428
    #律师标签:有团队,办过大案,会外语,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
    138-0491-3301
    更多> #律师简介:潘晓婵律师,辽宁卓政(鞍山)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主要擅长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合同事务,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等,代理过多起刑事,民事案子,得到了当事人的认可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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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高新园区交通保险索赔律师-刘玮圣律师
    辽宁戎达律师事务所 锦州
    0.0
    帮助人数:6
    #律师标签:有团队,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
    187-4160-7676
    更多> #律师简介:刘玮圣律师:辽宁戎达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毕业于锦州渤海大学,秉持着认真负责,专业高效的理念致力于每一起案件,为每一位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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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时,保险公司应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内先行赔偿。受害方或其家属有权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需履行赔偿义务。若保险赔偿不足以覆盖全部损失,受害方可依法向肇事者追讨余下赔偿。 #交通事故 1356次阅读
  • 若交管部门判定您全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您需全额赔偿受害方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若您购买了交强险,保险公司将在责任限额内先行赔付,超出部分由您承担。如有异议,可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交通事故 1101次阅读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机动车发生事故造成损害时,首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若赔偿不足,应依法承担补充责任。该条例未强制规定交通肇事案件必须进行尸体检验,是否需要尸检取决于案件具体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实践中,尸检有助于查明事故原因、责任及确定赔偿,但非所有交通事故案件均需进行。 #交通事故 956次阅读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责任归属如下:首先,强制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赔偿;其次,商业保险公司根据合同赔偿;最后,若超出保险赔偿范围或无商业保险,则由车主个人承担赔偿责任。这意味着,如果车主同时购买了强制险和商业险,主要赔偿责任由保险公司先行承担,不足部分由车主补足;若未购买商业险,车主需全额自赔。 #交通事故 1191次阅读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五条,责任保险覆盖被保险人对第三方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在交通肇事案件中,如肇事者(被保险人)造成第三方损害需赔偿,保险公司可根据规定直接赔付第三方。若肇事者未及时申请赔偿,受害第三方有权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但若肇事者未履行赔偿义务,保险公司则不得向其赔付。简言之,若肇事者购有责任保险且满足条件,保险公司应向第三方赔偿;否则,保险公司不向肇事者赔付。 #交通事故 1036次阅读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取保候审需保证人或保证金,也可采用监视居住。法条未明确取保候审期间是否可使用微信等通讯工具。实践中,为防止不当交流影响案件,通讯工具使用可能受限。若使用微信影响案件,执行机构有权决定限制。当事人应遵守决定,必要时寻求法律援助。如有异议,可依法提出。总之,执行机构根据案件情况有权决定是否限制通讯工具使用。 #交通事故 1075次阅读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医疗卫生机构对交通事故伤亡人员应立即救治,不得因费用问题延误治疗。尸检费用通常归入丧葬费,应由死者继承人或保险公司按保单支付。若肇事车辆投保了交强险,保险公司可能在其责任限额内承担费用。如无保险或责任方逃逸,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可能先行垫付,再追偿。目前法律未明确规定尸检费用的具体承担方式和数额,需结合实际情况和保险条款具体分析。 #交通事故 1384次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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