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雇了一个挖机,他是我们长期的合作单位,有一天我们施工的时候,他自己没来,他叫了别人,在路上出了个交通事故?
[律师回复] 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在这个案例中,挖机单位作为提供劳务的一方,其派来的替代人员在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如果事故是由于替代人员的过错造成的,那么首先应由挖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法规1
其次,你们作为雇主,与挖机单位之间形成了长期的合作关系,但并未直接参与替代人员的选择和管理。因此,在替代人员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下,你们并不直接承担事故责任。但是,如果事故是由于你们的指示或者选任不当造成的,比如你们明知替代人员不具备驾驶资格或者车辆存在安全隐患仍然要求其上路,那么你们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过错责任。
最后,如果事故造成了第三方损失,挖机单位在承担侵权责任后,有权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替代人员追偿。同时,如果挖机单位认为你们作为雇主在选任或指示上存在过错,也可能向你们进行追偿。
综上所述,你们作为雇主,在挖机单位派来的替代人员发生交通事故时,一般不需要直接承担事故责任,但应积极配合事故处理,并关注事故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