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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

GF-2020-0216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

(示范文本)

{子问题开始} 

{子问题开始} 

{子问题开始} 

{子问题开始} 

{子问题开始} {子问题开始}中华人民共和国{子问题开始}住房{子问题开始}和{子问题开始}城乡建设部

{子问题开始} 国家{子问题开始}市场监{子问题开始}督{子问题开始}管理{子问题开始}总局

{子问题开始}说{子问题开始} {子问题开始}明

为指导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对《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试行)》(GF-2011-0216)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20-0216)(以下简称《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示范文本》的组成

《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件和专用合同条件三部分组成。

(一)合同协议书

《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共计11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订立时间、订立地点、合同生效和合同份数,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二)通用合同条件

通用合同条件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通用合同条件共计20条,具体条款分别为:第1条 一般约定,第2条 发包人,第3条 发包人的管理,第4条 承包人,第5条 设计,第6条 材料、工程设备,第7条 施工,第8条 工期和进度,第9条 竣工试验,第10条 验收和工程接收,第11条 缺陷责任与保修,第12条 竣工后试验,第13条 变更与调整,第14条 合同价格与支付,第15条 违约,第16条 合同解除,第17条 不可抗力,第18条 保险,第19条 索赔,第20条 争议解决。前述条款安排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总承包活动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的实际需要。

(三)专用合同条件

专用合同条件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不同建设项目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通用合同条件原则性约定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合同条件。在编写专用合同条件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专用合同条件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合同条件的编号一致;

2.在专用合同条件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合同条件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

3.对于在专用合同条件中未列出的通用合同条件中的条款,合同当事人根据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认为需要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可在专用合同条件中,以同一条款号增加相关条款的内容。

二、《示范文本》的适用范围

《示范文本》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承发包活动。

三、《示范文本》的性质

《示范文本》为推荐使用的非强制性使用文本。合同当事人可结合建设工程具体情况,参照《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并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合同权利义务。

{子问题开始}目{子问题开始} {子问题开始}录

{子问题开始}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子问题开始}1

一、工程概况1

二、合同工期1

三、质量标准2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2

五、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3

六、合同文件构成3

七、承诺4

八、订立时间4

九、订立地点4

十、合同生效4

十一、合同份数4

{子问题开始}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件{子问题开始}6

第1条 一般约定6

1.1 词语定义和解释6

1.2 语言文字12

1.3 法律13

1.4 标准和规范13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14

1.6 文件的提供和照管15

1.7 联络16

1.8 严禁贿赂17

1.9 化石、文物17

1.10 知识产权18

1.11 保密19

1.12 《发包人要求》和基础资料中的错误19

1.13 责任限制20

1.14 建筑信息模型技术的应用20

第2条 发包人20

2.1 遵守法律20

2.2 提供施工现场和工作条件21

2.3 提供基础资料22

2.4 办理许可和批准22

2.5 支付合同价款23

2.6 现场管理配合23

2.7 其他义务24

第3条 发包人的管理24

3.1 发包人代表24

3.2 发包人人员25

3.3 工程师26

3.4 任命和授权27

3.5 指示27

3.6 商定或确定28

3.7 会议29

第4条 承包人29

4.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29

4.2 履约担保31

4.3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31

4.4 承包人人员34

4.5 分包35

4.6 联合体37

4.7 承包人现场查勘37

4.8 不可预见的困难38

4.9 工程质量管理38

第5条 设计39

5.1 承包人的设计义务39

5.2 承包人文件审查40

5.3 培训42

5.4 竣工文件43

5.5 操作和维修手册43

5.6 承包人文件错误44

第6条 材料、工程设备45

6.1 实施方法45

6.2 材料和工程设备45

6.3 样品48

6.4 质量检查50

6.5 由承包人试验和检验52

6.6 缺陷和修补54

第7条 施工54

7.1 交通运输55

7.2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56

7.3 现场合作57

7.4 测量放线58

7.5 现场劳动用工58

7.6 安全文明施工59

7.7 职业健康62

7.8 环境保护63

7.9 临时性公用设施64

7.10 现场安保65

7.11 工程照管66

第8条 工期和进度66

8.1 开始工作66

8.2 竣工日期67

8.3 项目实施计划67

8.4 项目进度计划68

8.5 进度报告69

8.6 提前预警70

8.7 工期延误71

8.8 工期提前72

8.9 暂停工作73

8.10 复工75

第9条 竣工试验75

9.1 竣工试验的义务75

9.2 延误的试验77

9.3 重新试验77

9.4 未能通过竣工试验78

第10条 验收和工程接收79

10.1 竣工验收79

10.2 单位/区段工程的验收81

10.3 工程的接收81

10.4 接收证书82

10.5 竣工退场83

第11条 缺陷责任与保修84

11.1 工程保修的原则84

11.2 缺陷责任期84

11.3 缺陷调查85

11.4 缺陷修复后的进一步试验87

11.5 承包人出入权87

11.6 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88

11.7 保修责任88

第12条 竣工后试验88

12.1 竣工后试验的程序88

12.2 延误的试验89

12.3 重新试验90

12.4 未能通过竣工后试验90

第13条 变更与调整91

13.1 发包人变更权91

13.2 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91

13.3 变更程序92

13.4 暂估价94

13.5 暂列金额95

13.6 计日工95

13.7 法律变化引起的调整96

13.8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97

第14条 合同价格与支付99

14.1 合同价格形式99

14.2 预付款100

14.3 工程进度款101

14.4 付款计划表103

14.5 竣工结算104

14.6 质量保证金106

14.7 最终结清108

第15条 违约109

15.1 发包人违约109

15.2 承包人违约111

15.3 第三人造成的违约112

第16条 合同解除112

16.1 由发包人解除合同112

16.2 由承包人解除合同116

16.3 合同解除后的事项119

第17条 不可抗力119

17.1 不可抗力的定义119

17.2 不可抗力的通知119

17.3 将损失减至最小的义务120

17.4 不可抗力后果的承担120

17.5 不可抗力影响分包人121

17.6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121

第18条 保险122

18.1 设计和工程保险122

18.2 工伤和意外伤害保险122

18.3 货物保险123

18.4 其他保险123

18.5 对各项保险的一般要求123

第19条 索赔125

19.1 索赔的提出125

19.2 承包人索赔的处理程序126

19.3 发包人索赔的处理程序126

19.4 提出索赔的期限127

第20条 争议解决127

20.1 和解127

20.2 调解127

20.3 争议评审127

20.4 仲裁或诉讼129

20.5 争议解决条款效力130

{子问题开始}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件{子问题开始}131

第1条 一般约定131

第2条 发包人133

第3条 发包人的管理134

第4条 承包人135

第5条 设计138

第6条 材料、工程设备139

第7条 施工140

第8条 工期和进度142

第9条 竣工试验144

第10条 验收和工程接收144

第11条 缺陷责任与保修145

第12条 竣工后试验146

第13条 变更与调整146

第14条 合同价格与支付148

第15条 违约151

第16条 合同解除151

第17条 不可抗力152

第18条 保险152

第20条 争议解决153

专用合同条件附件155

附件1 《发包人要求》156

附件2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160

附件3 工程质量保修书161

附件4 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164

附件5 承包人主要管理人员表165

附件6 价格指数权重表166

{子问题开始}第一部分{子问题开始} {子问题开始}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

2. 工程地点: 。

3. 工程审批、核准或备案文号: 。

4. 资金来源: 。

5. 工程内容及规模: 。

6. 工程承包范围: 。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始工作日期: 年 月 日。

计划开始现场施工日期: 年 月 日。

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 签约合同价(含税)为:

人民币(大写) (¥ 元)。

具体构成详见价格清单。其中:

(1) 设计费(含税):

人民币(大写) (¥ 元);适用税率: %,税金为人民币(大写) (¥ 元);

(2) 设备购置费(含税):

人民币(大写) (¥ 元);适用税率: %,税金为人民币(大写) (¥ 元);

(3) 建筑安装工程费(含税):

人民币(大写) (¥ 元);适用税率: %,税金为人民币(大写) (¥ 元);

(4) 暂估价(含税):

人民币(大写) (¥ 元)。

(5) 暂列金额(含税):

人民币(大写) (¥ 元)。

(6) 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含税):

人民币(大写) (¥ 元);适用税率: %,税金为人民币(大写) (¥ 元)。

2. 合同价格形式:

合同价格形式为总价合同,除根据合同约定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进行增减的款项外,合同价格不予调整,但合同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合同当事人对合同价格形式的其他约定: 。

五、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 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如果有);

(3) 专用合同条件及《发包人要求》等附件;

(4) 通用合同条件;

(5) 承包人建议书;

(6) 价格清单;

(7) 双方约定的其他合同文件。

七、承诺

1. 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 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的设计、采购和施工等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八、订立时间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订立。

九、订立地点

本合同在 订立。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成立,并自 生效。

十一、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份,承包人执 份。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账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账号: 

{子问题开始}第二部分{子问题开始} {子问题开始}通用合同条件

第1条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和解释

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件、专用合同条件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 合同

1.1.1.1 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当事人约定具有约束力的文件,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如果有)、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专用合同条件及其附件、通用合同条件、《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建议书、价格清单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合同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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