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建造合同XXX
船舶是各种船只的总称。船舶是能航行或停泊于水域进行运输或作业的交通工具,按不同的使用要求而具有不同的技术性能、装备和结构型式。下面是小编搜集的船舶建造合同范本五篇,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船舶建造合同范本
(一)
甲方:
乙方:
建造本合同说明的一艘,经协商,双方同意签订本船舶建造合同。
第1条 船型、数量和工程编号
本合同工程船为钢质船体,柴油机动力装置,单螺旋桨推动。共建造一艘。工程编号:---。
第2条 技术依据
2.
1、船舶根据乙方提供的经送审的(CC审图中心许可)船、机、电完整设计建造图纸,及详细生产设计图纸及光盘。甲方按现有的设备、设施、场地等条件进行建造。
2.
2、以下技术文件和其它有双方认可的并由双方签署,同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2
1、技术说明书。
2.2
2、主要技术图纸。
总布置图机舱布置图基本结构图解剖面图电力负荷计算书线型图容积图。
2.2
3、主要机电设备及制造商表;船、机、电供应品明细表。
2.
3、用来建造和安装在船上的所有材料、机械设备、电气设备、消防设备、导航设备、救生设备及辅料均有乙方提供,并应是船检认可的船用产品。(如钢板预处理、钢管镀锌,按船舶检验要求及规范购置舾装件及提供加工完整舵、轴系统等标准件。) 所有的材料设备运至厂。
2.
4、船舶建造都应符合国家标准和或行业标准。采用的工厂造船标准及工艺,须经船检部门认可。
第3条 建造规范依据
3.
1、满足技术说明书和图纸的要求。当技术说明书和图纸的要求高于船检造船规范和有关修改通报时,应以技术说明书和图纸的要求为准及C标准。
3.
2、 船舶应符合技术说明书指明的公约、规则和要求(以下通称规章要求),包括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起至龙骨安放完毕前的规章要求。
第4条 船舶规格及时间
4.
1、船体:
总长: _x005f_x001f_ 米; 船长(两柱间): 米; 型宽: 米; 型深: 米; 设计吃水 米。
4.
2、主推进装置:
柴油机一台,最大持续功率为 ,机舱内辅助机械、甲板机械等按技术说明书要求提供并安装。
4.
3、船速: XX速度不小于 节。(与甲方无关)
4.
4、建造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交船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5条 价格与付款
5.
1、 合同价格:
本合同造船总价约为人民币 整。
5.
1.
1、本合同中第
2.3条款合计人民币为 ---- 万元整。
5.
1.
2、本合同中的造船工时价预估人民币 整。按船舶建造后的实际空船重量结算约。
5.
1.
2.
1、甲方承担船舶辅助吊车费、胎架及支撑费、搭拆脚手架费、码头费、无损探伤费、管系酸洗、施工需要的设备专用工具费、各项试验XX费 (不包括所需油料)。
5.
1.
2.
2、甲方承担船舶的所有冷作、电焊、涂装、舾装、室内装修、管系制作安装、机电设备安装调试的人工费用及必须的零碎机加工费用。
5.
1.
2.
3、甲方承担船舶耗用的焊条、焊丝、碳棒、陶瓷垫片、氧气、乙炔、二氧化碳气体。
5.
1.
3、本合同中除
5.
1.1款项外的其它费用预估人民币 ---- 万元整。
5.
1.
3.
1、船台费---万元艘,施工设计费、放样费、舾装件、尾、舵轴系统及主要机械加工另计。
5.
1.
3.
2、船舶检验费、拖轮费、巡航费、下水费按实际结算,保险费按船舶总价(按---万元计算)的 (按甲方公司保险条款要求,费用按实际由甲方代付乙方承担,受益人为甲方),税金按建造工时总价的--支付(按最终决算销售完税额--支付),上述费用由乙方另行承担。
5.
1.
3.
3、乙方自带的设备、材料码头至作业区域的运费及上下车费,每吨按 元另行计算。甲方提供现场办公室一间。
5.
2、付款:
5.
2.
1、合同签订乙方应先支付给甲方定金造船总价的 %,三个工作日内汇入。
5.
2.
2、
第二期付款: 开工之日,乙方支付船厂造船总价的 % 。
5.
2.
3、
第三期付款: 开工之日起 天, 乙方支付船厂造船总价的 % 。
5.
2.
4、
第四期付款:下水前一天,支付船厂造船总价的 % 。
5.
2.
5、在XX前 天,双方将产生的加减帐项目清算, 确定船舶的最终造价, 船舶法律交接时, 乙方支付甲方余款的全部。
5.
2.
6、在建造过程中如不正常过度浪费,下料不当(不超过 %),所损失费用按实际由甲方承担,废料归甲方所有。
5.
2.7逾期 天按正常结算交付,超期每天按 元天,以 天为限。
第6条 监造
6.
1、乙方驻厂监造代表及其权利
6.
1.
1、本合同签定后,乙方派出监造代表驻厂,参加船舶监造。监造代表应由乙方正式任命并指定首席代表。
6.
1.
2、船舶建造过程中,双方商定的检验和试验项目,在甲方检验后,提前 小时提交检验通知单。监造代表接到通知单后,无故不参加检验和试验时,甲方可在验船师出席的情况下进行检验,其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6.
2、甲方职责:
6.2
1、甲方应为接船人员提供办公场所,交通、住宿、伙食,费用由乙方自理。
第7条 工程变更和修改
7.
1、船舶在施工设计和建造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修改或变更本船工程内容、材料及设备配套,应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由双方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并经船检认可后,达成修改工程协议。修改工程协议为合同组成部分,由此修改或变更而引起本合同交船期的变动,价格的调整等问题,均以双方代表签字认可的修改工程单为准,费用另行结算。
7.
2、本合同签定后,如船检要求或船舶施工需要符合其他法定而进行修改的,甲方应立即用书面方式告知乙方,双方应为此形成书面补充协议。
7.
3、乙方自带的设备、材料的CC证书,由乙方负责提供。
第8条 XX和试验
8.
1、通知:
甲方在XX前 天应以书面方式将XX的时间和地点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船舶XX的通知 天内以书面方式确认收到通知。如乙方代表无故未能参加XX,甲方可在没有乙方代表参加的情况下执行XX计划。XX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下水后不作进坞处理。但在下水时造成船体及设备损伤,所有费用均有甲方承担。
8.
2、XX方法:
XX按双方认可的XX大纲进行,如任何一项试验项目不能满足合同或技术说明书及船检的要求,甲方须进行再试验和或XX,并由甲乙双方各自负责相应费用。
8.
3、接受船舶:
船舶XX结果满足XX大纲、技术说明书及船检的要求,拆检项目完成,缺陷修复,负责相应的证书,甲方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接受船舶。
第9条 船舶交接
9.
1、船舶技术交接时间和地点:
本合同船舶的技术交接时间为自合同签定之日起 天内(按合同签订时约定的实际开工日期算起),交接地点为甲方码头。
9.
2、技术交接前,全船的货舱、机舱、生活区及公共场所、及其他各舱,全部清洁干净。各机电设备完好运作。
9.
3、技术交接毕,双方签署船舶技术交接证书。确认技术转交乙方。
9.
4、船舶技术交接文件:
9.
4.
1、船舶技术交接毕,甲方应将技术说明规定的正式文件及下列文件一式二份交给乙方:
1)、符合合同、技术说明书规定的XX报告。
2)、符合技术说明书要求的船舶设备清单,船舶设备证书。
3)、船舶建造证书。
4)、船舶质量说明书。
5)、船舶检验证书。
6)、其他文件,如乙方需要的。(乙方自带的设备及材料清单或证书除外)。
9.
5、船舶的法律交接
在乙方支付全部造船款后,双方在甲方码头完成船舶的法律交接, 签署船舶法律交接证书。法律交接时的船舶状况应与技术交接时的船舶状况一致,正常的磨损除外。
9.
6、产权与风险
在船舶法律交接完成前,该船的产权与风险属于甲方,在船舶法律交接完成后,移交给乙方。
第10条 船舶安全
10.
1、船舶在厂期间,甲方应对船舶的安全负全部责任,甲方应制定并执行严格的安全生产制度,加强消防管理。乙方自负安装、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资格认可。
10.
2、船舶在厂期间,由于甲方原因如发生失火或全部或部分损害,甲方应即时书面通知乙方,并即时向乙方提交书面的事故报告。由于乙方安装、调试过程中发生的原因则由乙方向甲方提交事故报告,并作出相应的措施和处理。
第11条 交船时间延误
1
1.
1、自合同签定之日起到船舶完工的期间,由于下述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如战争、地震、海啸、洪水、台风或因自然灾害使船舶严重破坏或造成的交船延误。应视为不可抗拒或充许延误。
1
1.
2、由于乙方原因引起返工,而产生的费用,甲方有权按现行船舶修理标准收取费用,并顺延周期。
1
1.
3、如因船舶设计、材料、设备等原因引起船舶无法验收,由乙方负责处理,造船周期顺延;如因甲方施工质量原因引起船舶无法交验由甲方负责处理。
第12条 质量保证
1
2.
1、材料、设备、工艺及设计的保证:
船舶技术交接后固定件十二个月,运动机械设备六个月内。甲方对船体、机械设备、电气设备等,凡是由于施工质量及材料、设备缺陷、安装工艺问题,而引起的各种故障、损坏,甲方保证修理和更换。乙方应严格按船舶操作规程作业。否则由此引起的各种故障及损坏由乙方自负。乙方自备设备及材料或安装调试的工程由乙方自负。
1
2.
2、关于故障的通知:
一旦发现属于保证范围内的任何故障,乙方应尽快书面通知甲方,说明故障损坏的性质及程度,甲方接到通知后,应迅速答复乙方进行处理。
1
2.
3、甲方接到乙方关于船舶发生故障或损坏的书面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予以明确答复,提出处理意见。如果船期不受影响,或船舶仍能安全航行,甲方应事先书面通知乙方处理意见。如果对故障的性质发生争议,须经当地验船师证实,如属于保修范围内故障,由甲方尽快负责修理或更换。
第13条 其他事宜
1
3.1本合同双方之间引起的任何争执,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国家规定的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海事法院或人民法院起诉。
1
3.2合同一经生效,双方单方面均不准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14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船舶建造合同范本
(二)
(船号:_____)
本合同由依照____法律组建和存在,____并以____为注册营业地的____为一方(以下简称XX),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组建并存在,以中国____为注册营业地的____船厂为另一方(以下简称卖X)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订立。
兹证明
鉴于本合同所含的双方的约定,____卖X同意设计建造、下水、装配、完成一艘____船,____并在完工和XX成功后出售给XX,具体细节,将在
第一条中说明。本船将悬挂____旗,XX同意向卖X购买和接收前述船舶,并根据以下条款中所述金额付款。
第一条 说明和船级
1 说明
本船入级下述XXX,在设计吃水____米时,载重量为____公吨的船舶(以下简称本船),本船的卖X船号为____,其建造、安装和完成应按下列技术规格书进行:
(1)技术规格书(图号:____)
(2)总布置图(图号:____)
(3)舯剖面图(图号:____)
(4)厂商表(图号:____)
上述随附技术文件由本合同双方签字(以下合称为说明书),并作为合同整体的一部分。
2 船级和规范
包括机器和设备在内的本船建造,应该按照XXX的规则和规范(以下简称XXX)获得____标记记录并且符合说明书所规定的规则和规范。
XXX和XXX商定指派一名或多名代表监造师(以下称监造师),在卖X的船厂对本船进行监造。
所有和XXX有关的和为满足合同签字日前颁布的在本合同所要求的说明书中叙述的与规则、规范、要求所发生的费用,以及船舶建造的专利权使用费(如果有),除非另有规定及各方达成一致意见,否则均由卖X支付。为建造本船过程中所用的关键图纸、材料和工艺无论何时均需按照说明书叙述的XXX的规则和规范实施检查和实验。
XXX关于是否符合船级规范的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3 本船主要技术参数和尺度
(1)船体:
总 长:约____
两柱间长:____
型 宽:____
型 深:____
设计吃水:____
(2)推进装置
本船按说明书应配备一台____型主机。
4 保证航速
卖X保证按说明书要求本船的装载条件下的XX速度经修正后不低于____节。
XX速度应根据风速及浅水效应进行修正。速度修正的方法应按说明书中的规定。
5 保证燃油消耗
卖X保证主机的燃油消耗在台架试验、正常连续输出工况以及燃油值为____千卡千克时,不超过____克马力。
6 保证载重量
卖X保证本船的载重量在满载吃水____,海水比重
1.025的情况下,不少于____公吨。
本合同使用的载重量一词,应符合说明书里的有关定义。
本船的实际公吨载重量应由卖X计算并经XX校核,所有为此计算所需的测量应在XX监造师或XX授权者在场时进行。
如果卖X和XX对此计算和或测量有分歧,应以XXX的决定为准。
7 分包
卖X可以自行决定并负责将本船任何一部分的建造分包给经验丰富的分包商,但此类分包的提交和最后上船安装工作应在卖X的造船厂完成,卖X仍应对分包工作负责。
8 注册
本船应在交船及验收后,由XX根据____法律注册登记,一切费用由其自理。
第二条 合同价格和支付期限
1 合同价格
本船购买价格为____万人民币(美元D____),由卖X净收得(以下称合同价格),不包括本合同
第五条提及的XX供应品的费用,并将根据本合同有关条款,如有,作加减帐处理。
2 币种
本合同中XX向卖X支付的任何费用均应以人民币(美元)支付。
3 支付期限
合同价格应由XX按以下分期款项向卖X支付:
(1)
第一期款项
数额为____人民币(美元D____)作为合同价格百分之____(____%),应在本合同生效时或之前并且卖X已向XX提交和本合同附件A相符的由北京XXXX行出具的退款保函,并且卖X已收到本条第6款提及的由
第一流国际XX行签发的付款保函的同时由XX支付。
(2)
第二期款项
数额为____人民币(美元D____)作为合同价格百分之____(____%)的款项,应在本船在卖X船厂开工后三
(3)个纽约工作日内由XX支付。卖XX用电传或传真连同XX认定的证书通知XX,说明本船已在卖X车间开工,要求立刻支付本期款项。
(3)
第三期款项
数额为____人民币(美元D____)作为合同价格百分之____(____%)的款项,应在本船
第一只分段铺龙骨后三
(3)个纽约工作日内由XX支付,卖XX用电传或传真连同授权者认定的证书通知XX
第一只分段已铺龙骨,并要求XX立即支付本期款项。
(4)
第四期款项
数额为____人民币(美元D____)作为合同价格百分之____(____%)的款项,应在本船下水后三
(3)个纽约工作日内由XX支付。卖XX用电传或传真连同授权者认定的证书通知XX本船已下水,并要求XX在本船下水后立即支付本期款项。
(5)
第五期款项
数额为____人民币(美元D____)作为合同价格百分之____(____%)的款项加上根据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对本合同价格的修改或修正而导致的加减帐,应在交船日到期并由XX向卖X支付。卖XX在预定交船日十(
10)天前用电传或传真向XX发出本期款项的付款要求。
4 支付方法
(1)
第一期款项
根据
第二条
第三款
(1)的规定,XXX以XX的形式以美元汇付该期款项给由卖X指定的接收行。然后连同XX所要求的XX行通知,转入卖X账户,或其它由卖X临时指定的收汇行。
(2)
第二期款项
根据
第二条
第三款
(2)规定, XXX以XX的形式以美元汇付该期款项给由卖X指定的接收行。然后连同XX所要求的XX行通知,转入卖X的账户,或汇付到卖X将指定的其它接收行,该类指定应至少在付款到期日前十
(10)天通知XX。
(3)
第三期款项
根据
第二条
第三款
(3)的规定,XXX以XX的形式以美元汇付该期款项给由卖X指定的接收行。然后连同XX所要求的XX行通知,转入卖X的账户,或汇付到卖X将指定的其它接收行,该类指定应至少在付款到期日前十
(10)天通知XX。
(4)
第四期款项
根据
第二条
第三款
(4)的规定,XXX以XX的形式以美元汇付该期款项给由卖X指定的接收行。然后连同XX所要求的XX行通知,转入卖X的账户,或汇付到卖X将指定的其它接收行,该类指定应至少在付款到期日前十
(10)天通知XX。
(5)
第五期(交船时付款)
XXX在预定交船日至少三
(3)个XX行工作日之前,在卖X指定XX行以XX名义存不可撤消的现金存款。有效期为三十天,数额为本期款项(按本合同条款,金额可能作调整)。同时出具一份不可撤消的指示,声明一旦卖X向该XX行提交由XX凭XX授权代表和卖X签发的交船和接船协议书的副本,该存款归卖X所有。如有利息,归XX所有。
如果本船交船在上述三十天内没有实施,XXXX于到期日撤回该存款及利息。但是卖X通知XXX的交船日期后,XXX根据上述同样条件进行现金存款。
5 预付款
XXXX在本船交船前支付任何预付款,并至少应于三十(30)天前,书面通知卖X预付款项,此预付款项不包括本船的任何价格调整。
6 交船前支付分期付款的担保
XXX在本合同签署时向卖X提交一份由
第一流国际XX行(以下称保证人)签发符合附件B格式的以卖X为受益人,并为卖XXX行和卖X认可的不可撤消、无条件的执行保函,此保函保证XX履行支付合同价的第
二、三和
第四期款项的义务。
7 退款
XX在本船交船前支付的所有款项都具有预付款性质。若XX解除或取消合同,并符合合同规定的解除及取消合同的条款时,卖X则需按XX指定的账户XX退还XX按本合同付给卖X的全部美元金额,其中包括从XX付款日开始到退款为止的利息(利息根据有关条款的规定)。
卖XX该在合同签订日同时向XX提交由中国北京XXXX行总行XX行部签发的与附件A格式一致的退款保函,作为对XX的保证。
如果双方对卖X偿还XX已付的一期或数期款项的义务和对XX要求中国XX行总行退款有所争议,应根据本合同
第十三条所述,由卖X或XX提请仲裁。中国XX行总行应停止或延迟付款,直至买卖双方间的仲裁裁决公布,除非按照英国法律仲裁裁决由卖X退款和按英国法律卖X已放弃或不再实施任何上诉权时,中国XX行总行没有义务付款。如果卖X不履行裁决或判决,则中国XX行总行应付清仲裁裁决范围内规定的退款金额。
第三条 合同价格的调整
本船的合同价格应随以下条款的规定而予以调整。双方理解,任何合同价格的减少,是由损失的补偿而非罚款的方式来实现的:
1 交船
(1)如果交船日期延迟至本合同
第七条规定的交船日期后的第30天的午夜12时之前,合同价格不作变动。
(2)如果交船日期自
第七条所述日期之后延迟超过30天,则从交船日起的
第三十天午夜12时起算。每迟一天合同价格减少____美元(D____)。
除非双方对此另有协定,对延迟交船损失的补偿应从
第五期合同价格的分期款项中扣除。但不论如何,最大延迟天数不应超过____(____)天包括XX同意在延迟____(____)天后接船,如本条1
(3)所述,即扣除的最大额为____美元(D____)。
(3)如果按本合同
第七条规定的交船日延迟了____(____)天(为允许延迟天数加上不允许延迟天数的总和),XX可自行选择,根据
第十条所述,解除或撤消合同。如果超过____(____)天,XX还未按
第十条款通知取消合同,卖X可在此____(____)天后任何时间,将卖X估计的交船时间书面通知XX并要求XX选择。在此情况下,XX在收到通知的三十(30)天内或者取消本合同,或者同意在商定的新交船日接船,双方理解并同意如果本船未能在双方同意的新交船期交船,XX仍有权根据上述相同条款取消本合同。
(4)如果交船日期如第
五、
六、十
一、十二和十三条所述而被延迟,则不应被视为延误交船,合同价格也不应降低,如果交船日由于
第八条所述的允许延迟原因而延迟,则价格不作调整或减少。
(5)如果本船将早于本合同
第七条所述的交船日提交,则卖XX以电传通知XX,且该通知至少在预计新的交船日前____(____)天发出。XX按下述情况支付卖X一定数额的奖金。
如果在规定交船日前十五(1
5)天内交船,合同价格保持不变。如果比规定交船日期提前十五(1
5)天以上交船,在提前十五天的基础上,每提前一整天,在合同价上增加____美元(D____)作为奖金,由提前交船而增加的合同价总数应加在合同的
第五期付款中。但增加的总数不应超过____美元(D____)。
实际交船期是在本合同
第七条规定的交船期之后,允许的延长交船期之前,卖X无权得到本条款1
(5)所规定的奖金。
(6)如果卖X未能按其宣布的新的计划交船日交船,则卖X仍可在此之后的某一天交船。
在此情况下,为了确定对XX的违约赔偿(根据本条第1款
(1))和XX取消本合同的权利(根据本条第1款
(3)),卖XX确定的交船日在任何情况下不应视为替代本合同
第七条规定的原交船期。XX的上述违约索赔和取消合同的权利仍按
第三条1
(1),1
(2)和或1
(3)的范围内执行。无论如何,
第七条所述的交船日期(而不是卖X确定的新的预计交船日期)应视为XXXX违约索赔和解除本合同和卖X由于延迟交船违约赔偿责任的期限,如
第三条1
(1),1
(2)和1
(3)所述。
如果卖X实际上是在新的计划交船日之后但在
第七条规定的交船日之前交船,卖X仍然可以按照
第三条第1款
(5)的规定获得奖金。
2 航速不足
(1)如果实际航速(XX时根据技术说明书修正后的速度)比
第一条第4款所述的保证航速低0.3节,则合同价格不应改变。
(2)如果本船的实际航速(XX时根据技术说明书修正后的速度)低于
第一条第4款所述的保证航速0.3节,从0.3节算起(包括0.3节),本合同价格应作如下减少:
小于0.3节 D
大于等于0.3节小于0.4节____D
大于等于0.4节小于0.5节____D
大于等于0.5节小于0.6节____D
大于等于0.6节小于0.7节____D
大于等于0.7节小于0.8节____D
大于等于0.8节小于0.9节____D
大于等于0.9节小于1节____D
(3)如果实际速度(XX时根据技术说明书修正后确定的速度)低于保证速度(____节)1节以上,则XX可自行选择根据
第十条拒绝接船和取消合同,或根据上述方式减少船价后接受本船,但最高扣除额不得超____人民币(美元D )。
3 燃油消耗量
(1)如果造机厂台架试验测出主机的实际燃油消耗值超出本合同及说明书规定的保证燃油消耗值等于或少于百分之____(____%),则合同价格不应改变。
(2)如果台架试验测出主机的实际燃油消耗值超出保证燃油消耗值大于百分之_____(____%),那么____%以上的油耗按每超1%,合同价格减少____人民币(美元D____),(不足百分之一的部分按比例计算)。
(3)如果台架试验测得主机的实际燃油消耗值超出保证燃油消耗大于10%,即油耗超过____克制动马力小时,XXXX做出选择,按
第十条拒绝接船和取消本合同或减少船价后接受本船,最高减少金额为____人民币(美元D____)。
4 载重量
(1)如果根据技术说明书在规定的设计吃水状态下测得的实际载重量比保证载重量(____吨)低____吨以内,则合同价格不予减少。
(2)如果载重量不足超过____吨,每超过1吨,合同价格则减少____人民币(美元D____)。
(3)如果本船实际载重量低于保证载重量____吨以上,则XX可根据本合同
第十条所述拒绝接船和取消本合同,也可减价接受本船,合同价格减少最大不得超过____人民币(美元D____)。
(4)如果本船的实际载重,在规定设计吃水状态下,超过____吨的保证载重量,超过载重量____吨以下,合同价格不予增加,超过____吨的每1足吨合同价格增加____人民币(美元D____)。
由于载重量增加而增加的合同价总数应加在
第五期付款中,但增加的数额不超过____人民币(美元D____)。
5 解除合同的效力
双方在此明确并同意在上述任何一种情形下,如果XX按合同本条条款规定解除本合同,XX仅享有
第十条所规定的权利和赔偿,无权享有上述或其他地方所叙述的任何补偿或赔偿。
第四条 监造和检查
1 XX监造师的指派
XX将自费按时委派一名或多名代表(以下称为监造师)。监造师应由XX书面委任,并常驻在卖X的船厂,负责对在建船及其主机、辅机进行检验和监造。卖X保证为监造师进入中国按时办妥必要的签证,监造师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规章,XX负责给予卖X申办签证通知。
2 图纸认可
本合同双方在签订合同____天之内共同商定需送交XX认可的图纸清单(以下简称清单)。在监造师抵达卖X船厂之前,清单中规定的图纸应寄送至XX,XXX在收到后____(____)天内(不包括邮寄时间)将认可或注解的图纸寄回卖X。
在监造师抵达卖X船厂的同时,XXX书面通知卖X,陈述授权监造师可代表XX认可或不认可清单中所列的但尚未寄送给XX的图纸。监造师应在收到上述图纸后____天内将这些图纸连同认可或注解一并返回。
如果监造师或XX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通知卖X认可或不认可,则视为这些图纸已被自动认可。
经XX或监造师认可的图纸应视为最终的图纸,其任何改变应按本合同
第五条的规定处理。
3 监造师的监督和检查
对本船的机械设备及舾装的必要检查由XXX和或卖X的检查小组在整个建造过程中实施,以确保本船完全按照合同和说明书进行建造。
在交船前的所有时间内,监造师有权按照双方商定的试验清单参加试验及在卖X船厂、分包厂或任何加工地或本船有关材料的储存地检查本船及其机器、附件。如果监造师发现本船的建造或材料或生产工艺不符合或将不符合合同或说明书的要求,监造师应立即书面通知卖X,卖X如果同意XX的意见,则应在收到该通知后立即改正。XXX向卖X承诺和保证,监造师按照双方同意的检查步骤、日程和一般的造船惯例进行检查,并使建造成本的增加和建造误期时间减少到最低程度。
卖XX在其造船厂或就近处提供XX监造师的办公室和其他必要的设施。在本船建造期间直到交船日,监造师可自由出入本船及其机器、附件及和本船有关的施工场地和材料加工储放场,包括卖X的船厂、车间、仓库,从事本船施工的卖X分包商和材料仓库。如果卖X分包厂在本市以外地区,那么前往该处的费用由XX自行承担,监造师在市内的交通由卖X提供。
4 卖X的责任
在本合同项下XX雇佣的监造师均被视为XX的员工,XX、监造师或XX的雇员或代理人在船上或卖X或分包商的厂区,参与建造本船而发生人员受伤,包括伤亡在内,只要不是因卖X、卖X的雇员或代理人或卖X的分包商的重大疏忽造成,卖X对此不承担责任。只要不是因卖X、卖X的雇员或代理人或卖X的分包商的重大疏忽所致,XX监造师、XX雇员或其代理人在中国财物的损坏、灭失等,XX概不负责。
5 薪水及费用
按本条,监造师或由XX雇佣的雇员的薪水及日常开支,均由XX自理。
6 进度报告
XXXX在本船建造期间任何时候要求卖X报告本船进度情况。
7 监造师的更换
卖XXX书面要求XX更换对建造本船不称职和不满意的监造师,并说明理由。如有必要,XX将派员至卖X船厂调查此事,如果XX认为卖X要求合理,即应尽快更换。
第五条 修改、变更和加帐
1 如何实施
本船建造所依据的说明书和图纸,可在本合同双方书面同意后的任何时候予以修改或变更,如果这类修改或变更或累积修改根据卖X的合理判断不会严重影响卖X所承担的其他义务,且XX同意按下述规定调整合同价格、交船时间和本合同其它条款(如果有)。在上述条件下,卖X同意尽力满足XX的此类合理要求,使上述修改和或变更以合理的费用和合理可行的最短时间内完成。此类修改或变更的协议应包括一份合同价格增加或减少(如果有)的协议和交船时间推迟或提前的协议,并向卖X提供卖X满意的附加保证,或合同的其他更改或由于更改而改变说明书的协议。上述修改协议或变更说明书应由双方互换鉴定书或电传而生效,双方交换的函件或电传应作为建造本船说明书的修改部分,并作为本合同和说明书的一部分。在修改和或变更说明书的协议达成后,卖XX按此对本船的建造进行修改,包括任何增减项目和建造相关的工作。如果双方因无论何种原因未就调整合同价格、或延长交船时间或提供卖X附加保证或修改合同条款达成协议,则卖X没有义务接受XX的任何修改要求。
2 规范、规则等的改变
(1)在本合同签订后,如果XXX及其他授权的法定机构修改或更改本合同和说明书中规定的规范规则时,XX或卖X在收到更改通知后应完整地以书面形式传给对方,XX收到卖X(或反之)上述通知后____(____)天内,XXX书面将本船修改或变更的决定(如果有)通知卖X,并由XX自行决定是否在本船上实施修改或变更并传达该卖X。假如XX首先同意下述条款,卖XX及时对本船进行修改和更改。
a)关于实施此类修改或变更所发生的成本而引起的本船合同价格的增减;和或
b)关于实施修改或变更而引起的交船时间的延长;和或
c)关于实施这类修改或变更导致的保证载重量的航速的增减;和或
d)关于实施这类修改或变更导致本合同或说明书或两者的任何改变;
e)由于合同价增加而向卖X提供卖X满意的附加保证。
有关条款修改或变更的协议,应按上述有关说明书和或图纸的同样方式处理。
(2)如果不论何种原因,双方不能就合同价格和调整,或交船期的延长,或保证航速和载重量的增减,或向卖X提供附加保证,或本合同条款的任何修改(如有)未能达成协议,则卖XXX根据合同及说明书的有关条款继续建造本船,XX也应继续遵守未作任何修改的合同及说明书的条款。
3 材料和或设备的代用
如果按本合同或说明书的需要用于建造本船的材料和或设备无法及时采购而满足交船,在卖X提出合适证据并征得XX书面同意后,卖X可以提供达到XXX和建造本船所适用的规则、规范要求的材料及设备。
4 XX供应品
XXX在卖X指定时间内,将说明书中规定的由XX自费提供的供应品提交给卖X船厂。
如果XX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将该供应品提供给卖X,且将影响交船,则本船的提交按所延迟的日期相应推迟。XXX赔偿由于其供应品延迟而使卖X遭受的所有损失和损害。此赔偿款在交船时结清。
如果XX供应品交付延期____(____)天,则卖X为不损害自己的权益,有权在不将该项目安装到船上去的情况下继续建造本船,XXX接受按此完工的船舶。
在XX供应品送交卖X后,卖XX负责按说明书规定将项目存储和处理并安装到船上,不另收费。
在XX供应品运达后,双方应负责共同开箱检查,如果发现损坏且无法安装,则卖XXX拒收该XX供应品。
第六条 XX
1 通知
卖X以书面或电传并经书面确认的方式至少提前三十(30)天发出通知,并提前七(
7)天确切通知XX和监造师关于本船按照规格书所述进行XX的时间和地点,XX和监造师要立即认可已收到该通知。XX代表和或监造师应在船上见证该XX,并在XX期间检查本船的性能。若XX和监造师收到通知后,XX代表无法参加本船XX,本船的交船日期将因此根据XX代表迟到的天数做相应的延长。如在上述通知收到后,XX代表无法参加本船XX引起XX延迟七
(7)天以上时,XX将被视为放弃参加本船XX的权利,卖X可在无XX代表参加的情况下自行XX,对此,XX必须在卖X和XXX会签的证书基础上于XX后并对本条提及的修正处修改后方接受本船。该证书用以证明本船符合合同和规格书要求,并在各方面均是满意的。卖X特此保证为XX代表按时办妥必要的入境签证,否则,XX将推迟至XX代表抵达卖X船厂时为止,由此引起的延迟不得作为本合同
第八条中的允许延迟。但是如果根据中国现行的法律和或规定,卖X无法接受XX代表的国籍和其他个人资料,那么应卖X电传要求,XXX立即更换该代表或数名代表。否则本合同
第七条所述的交船日期,若气候恶劣,该XX将推迟至气象条件许可时的次日进行。本合同双方理解到,XX所在的中国水域,其气象条件多变,而且事前并无警报。为此,本船XX期间若气候突变恶劣,阻碍XX继续进行,同意将本船的XX中止和推迟至天气好转的次日进行,除非XX以电传方式同意,并以书面形式确认,以天气突变前所作的XX为基础接受本船。如果因气候恶劣而推迟XX,该延迟应视为本合同
第八条中的允许延迟。
2 如何实施
(1)凡与XX有关的费用均由卖X承担。在本船XX期间和XX时,卖X必须自费提供必要的船员以符合安全航行的条件。XXX按规格书规定的方式进行,并满足规格书规定的性能。
XX路线由卖X确定,XXX在配备有速度测定设施的XX水域内进行。
(2)为满足规格书规定的XX条件,卖XX为本船提供所需的水、燃油和油脂,XX提供润滑油和液压油。双方提供的上述物品均应符合主机技术规格书的要求。在XX和试验期间所消耗的水、燃油、润滑油、液压油和油脂类费用由卖X承担。
3 XX载重吃水
XX根据本条
第二款
(2)规定提供XX所需供应品外,卖XX提供本船所需的淡水和XX所需的备品,使本船达到规格书规定的XX载重吃水所需的压载(淡水、海水或其他规定的压载物)由卖X付费。
4 验收或拒验的方法
(1)当卖X通知本船XX结束时,XX或XX的监造师应在此之后六
(6)个工作日之内,以电传并用书面确认方式通知卖X接受本船或连同有关理由拒绝接受本船。
(2)但,若XX结果表明本船或本船任一部分包括其设备不符合本合同规格书要求,卖XX会同监造师检查故障原因,并采取有效的措施,消除故障进行修改,若有必要重新进行XX,XX不承担额外费用。当卖X通知这些修改和或重新XX完成时,XXX在此六
(6)个工作日内根据卖X所作的修改和更正后和或重新XX的情况以电传并以书面确认的方式接受本船或连同有关理由拒绝接受本船。
(3)如果XX未能在上述
(1)和
(2)款规定的六
(6)个工作日之内以电传并以书面确认接受或连同有关理由拒绝接受本船,XXX被视为已接受本船。
(4)本合同双方若对本船XX、试验的结果产生任何分歧、则应按地十三条规定的仲裁办法予以解决。
(5)XX不能因XX和或进一步XX后有保留意见或备注而拒绝接受本船。卖X必须在按本合同交船前完成此类修改(如果这些修改被卖X接受)。
5 剩余消耗品的处置
在XX接船时,本船还剩有卖X为XX提供的燃油、淡水或其他消耗品,XX同意以交船港的现行市场价向卖X购买上述物品,XX按照本合同
第二条3
(5)和4
(5)规定付款。
XXX自费为XX提供润滑油和液压油,XX将以原价偿还上述XX实际消耗的润滑油和液压油,XX按照本合同
第二条3
(5)和4
(5)规定付款。
6 验收的有效性
按上述规定,只要本船符合本合同和说明书,XX以书面或电传通知卖X接船应为最终的和有约束力。如果卖X符合下述其他条款规定的全部程序交船,XX不得拒绝卖X正式提交本船的要求。
第七条 交船
1 时间和地点
根据本合同
第六条规定完成XX(或可能的重新XX)并为XX接受后,按技术说明书要求,本船将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或之前在安全系泊状态下由卖X在卖X船厂连同所有入级证书和法定证书交给XX,如果本船建造或本合同的履行因本合同许可的原因延迟交船,上述日期可予以顺延。
上述日期或按合同条款延迟的交船日期称之为交船日期。
2 何时和如何实施
如果XX和卖X各自履行了其在本合同中的全部义务,本船的交付应在卖X向XX提交确认交船的交接船证书以及XX向卖X接船证书的同时立即生效,交接船文件一式四份,双方签字生效。
3 应提交给XX的文件
在XX接受本船时,卖XX将下列文件(取决于
第五条2中的内容),连同交接船证书提交给XX。
(1)卖X按说明书进行的本船XX报告;
(2)本船设备、属具含说明书规定的零备件等的清单,由卖X制定;
(3)卖X按
第六条
第五款指定的消耗材料、储备品清单;
(4)卖X按说明书制定的本船完工图;
(5)卖X提供的载重量和倾斜试验报告;
(6)按合同和说明书要求在本船交付时需提供以下全部证书:
各类证书需由有关当局或XXX出具。本船需满足本合同签字时业已生效的有关规范规则。所有证书应有一份原件交本船留存,二份副本交XX。
如果在交船时XXX或卖X以外的任何
第三方无法出具完整的证书,卖X需提供XXX或卖X以外的
第三方出具的临时证书,而在临时证书有效期届满前,卖XX将正式证书提交XX,对此,XXX予以接受。
(7)卖X出具保证声明,即本船的任何留置权、费用、索赔、其他妨碍XX所有权的事项均不存在或已结清。特别是本船的交船港所在省或国家的赋税或费用绝对无关,也与卖X在交船前在其分包商、雇员和船员在本船XX或其他场合中发生的全部债务绝对无关。
(
8)卖X开具的商业发票。
(
9)卖X提供的销售账单。
4 产权和风险
本船的产权和风险只在交船时才转移至XX。如上所述,双方在充分理解交船之前,本船和其他设备的产权完全为卖X所有,卖X承担风险。
5 船舶的驶离
XX在本船交付和接受后即拥有本船,并在本船交付和接受后七
(7)天内将本船驶离卖X的码头。若XX未能在上述七
(7)天内将本船驶离卖X的码头,在这种情况下,卖XXX要求XX在此后的任何时间立即移开本船,XXX向卖X支付合理的船舶停泊费。
6本船招标
如果XX无正当理由无法在本船按合同和说明书建造完成后接船,卖XXX在上述所有必备程序完成后招标出售本船。
第八条 交船时间的推迟和延长
1 推迟原因
在实际交船前的任何时候,本船的建造和交船前所履行的条款(包括分包商的)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诸如战争、封锁、革命、暴动、战争动员、国内骚乱、暴乱、罢工、破坏、工厂关闭、当地气温超过35℃、天灾、公害、瘟疫或其他流行病、地震、潮汐、台风、飓风、风暴或其他非卖X或其分包商所能控制的原因(视情况而定),以及任一描述的不可抗力,无论其性质前面是否指明,或卖X遭受损失或卖X工厂或其分包厂或本船的任何部分遭受火灾、洪水或其他有可能非卖X或其他分包商所能控制的原因或由于设备和或材料供应厂商破产,由于上述不可抗力的原因所产生的推迟时,卖X对此类推迟不承担责任,本船交付日期予以顺延,船价不得有任何扣减,但总的延长时间不应超过所有此类推迟的总和并受本条
第三款中XX取消合同的权利和本合同所有关于所有权和允许推迟交船时间的相关条款的制约。
2 推迟通知
在卖X认为有权按本合同宣布推迟交船时,卖XX在推迟发生之日起七
(7)天内以电传并以书面确认的方式通知XX推迟的日期和原因。
同样,此类推迟结束后七
(7)天内,卖XX以书面或书面确认的电传通知XX推迟的终止时间,并确定由于此项延迟原因引起的本船交付的最大推迟日期。XX在收到该通知后三十(30)天内未能对卖X要求推迟交船做出反应,则被视为XX放弃反对推迟的权利。
3 超时推迟而取消合同的权利
如果所有允许推迟和非允许推迟的累计时间达到或超过____(____)天,但不包括
第十三条所述的由于仲裁或XX违约或XX供应品延付引起的推迟,也不包括第
五、
六、十一和十二条中允许的延长或推迟交船的日期,在这种情况下,XX可根据本条款并按照本合同
第十条的规定,以电传方式通知卖X取消本合同,该取消通知需经书面确认。卖X可在上述累计推迟时间之后的任何时候书面要求XX做出选择,这时XX在收到该要求后三十天内通知卖X其取消意图,或同意将交船日期延长至双方同意的日期,在此双方理解并同意,如果再发生本合同规定的推迟而引起取消,XX仍有权按上述有关条款取消合同。
4 允许推迟的定义
由本条
第一款所述的原因导致的推迟,但不包括本合同条款所允许的任何其他交船日期的延长应XX为(并在此称为)允许推迟,并区别于按本合同
第三条规定需调整船价的非允许推迟。
第九条 质量保证
1 材料和工艺的保证
在卖X将本船交付给XX后12个月内,卖X保证对本船、其船体、机械设备及其所有部件和所有由卖X和或本合同中的其分包商制作完成或提供的包括材料、设备(但由XX或以XX名义提供的任何部件除外)发生因材料缺陷、设计错误和或制作工艺错误引起的缺陷承担责任。
2 缺陷的通知
XX发现属于本保证范围内据以索赔的缺陷或偏差后,应立即以书面或书面确认的电传通知卖X。在XX的书面通知中应详细说明缺陷的性质和由此引起损坏的程度。卖X在保证期到期后三十天内未收到缺陷通知,卖X对保证期到期之前发现的缺陷不承担义务。在保证期到后三十天内应电传通知发生的缺陷,需要说明缺陷的性质和损坏的程度,则随后的索赔视为符合要求。
3 缺陷的修复
卖XX自行对本条所保证的本船或设备的任何部分所发生的缺陷进行必要的修复和或更换。这些修复和或更换应由卖X完成。
但是,如果卖X不能修理本船,如果卖X的更换材料、部件的运输将影响或推迟本船运行,那么在此情况下,XX可自行选择在其他地方进行必要的修理或更换,但XX无论如何应首先尽快地用书面通知或书面确认的电传,告知XX将要修理的时间和地点。如果本船及其运行没有推迟,其运行未受损害,卖XXX由自己的代表或XXX代表,核实XX提出的缺陷的性质和范围。在此情况下,卖X在检验结束后,应迅速用电传通知XX,承认或拒绝这类缺陷属其担保提供范围。在一般情况下,随后指派的保证工程师,将代表卖X。
出现下列情况,卖XX立即将包括此类修理或更换含运输费的实际成本,或按日本、韩国、新XX主要船厂实施类似修理或更换的平均费用包括其运输费用取其低者以美元XX给XX。
(1)卖X承认按本条应补救的缺陷,或
(2)卖X在收到XX缺陷通知后三十天内,不接受也不拒绝上述缺陷,也不请求仲裁。
任何争议将按照本合同
第十三条的规定提交仲裁。
4 卖X的责任范围
卖X对在上述担保期满后发现的缺陷不负责任。
卖X对由于本条
第一款所述原因引起缺陷或损坏负责,卖X责任局限于上面
第一款中规定的担保期内,由于一般磨损或不是由于上面
第一款中规定的缺陷而导致的该船设备损坏,卖X无义务修理。发生在海上或其他地方的火灾、意外事故、或错误处理事故、疏忽或故意疏忽,是由XX及其雇员、代理人,包括该船官员、船员、乘员或在该船上工作的人员引起的,而不是卖X及其雇员、代理人或分包商引起的,因而造成该船及设备损坏,卖X不负责任。同样,对于那些由卖X和或其分包商以外其他人的修理或更换而造成的本船设备任何部件的损坏,卖X不负责任。
根据本合同条款,卖X将本船交给XX后,解除了本合同所述的一切责任和义务(保留
第九条所明确规定的对XX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工艺、材料、设备、设计缺陷或其他缺陷的责任和义务,以及由于卖X忽略或错误导致的损失的责任或义务。卖X不负责XX在本船所承担的义务中的间接损失或特定损失或不论何种原因造成的,包括但不限于浪费时间,损失利润或收入或滞留费用在内的费用。
本条担保及卖X责任与义务是专有的和不可替代的,于此表示XX放弃了其他补救、保证、担保或责任,无论这些权利是明示的还是默示的,由法律赋予还是其它(包括但不限于适用性、适销性和间接损坏方面的责任)规定的,是否由卖X疏忽所引起的。该担保不能延长、变更或改变,除非买卖双方正式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
5 保证工程师
卖XX指派一名或二名保证工程师作为卖X代表,从本船交付之日起为该船服务十二(1
2)个月。XX及其雇员应给予该保证工程师充分的合作以便其履行卖X代表在船上的职责。XXX按照该船轮机长待遇给予保证工程师,并应向其提供食宿,卖X和或保证工程师对此不承担费用。
XXX每月向保证工程师支付____美元(D )作为各项开支,其中包括工资。XX还应承担在服务期满后飞返中国的旅费及保证工程师在履行其职责时与卖X方面通讯联系的费用以及(如有)其医药费和住院护理费。XX及其继承人和或指定人有责任向卖X和或保证工程师和或卖X赔偿保证工程师的个人伤害,包括死亡、或保证工程师财产的破坏、损失或缺损,如果该死亡、伤害、损失和或缺损是由于XX,其继承人和或指定人或其雇员和或代理人的重大疏忽或故意失误造成的。
有关本款细节,合同双方应按照本款内容在交船时另行签订一份协议。
第十条 XX的取消、拒收和解约
1
XX在本船交船前支付给卖X的付款为预付款。如果XX行使其根据本合同条款准许的取消和或解除本合同的权利,XXX以书面或书面确认的电传通知卖X。这种取消和或解除合同的通知应于卖X收到通知之日起生效。
2
届时,卖XX立即以美元向XX退还其因本船而向卖X支付的所有款项,除非卖X对XX的取消和或解除有争议而提请仲裁。如果卖X对XX上述的取消和或解除本合同有争议而提请仲裁,或卖X对仲裁裁决提起上诉时,卖X不退款,XX也无权要求中国XX行根据退款保函退款,直至仲裁庭的裁决生效,裁定XX胜诉,XX的取消和或解除是合法的,并由仲裁庭通知卖X为止。 如果XX由于
第八条
第三款规定的累计推迟____(____)天或因
第三条1
(3),2
(3),3
(3)或4
(3)的规定取消或解除本合同,卖X有退款义务,那么卖XX以美元按百分之____(____%)的利率一并付给XX。利息自该款项被中国XX行纽约分行收到之日或卖X根据
第二条4
(2),4
(3)或4
(4)指定的其它XX行账户收到XX付款之日起计算至卖X向XXXX退款之日止。但按本合同
第十四条规定的总损失而实施取消或解除本合同,那么应根据此要求的数额向XX退款,不计利息。
3
在卖X向XX作此退款后,本合同各方对他方的责任、义务将完全解除。
第十一条 XX违约
1 违约定义
如果出现下列情况,XX被视为违反本合同规定之义务。
(1)根据
第二条规定,
第二期或
第三期或
第四期款项到支付期,并收到卖X按
第二条提出的付款通知后,XX未予支付;或
(2)XX在收到卖X根据
第二条的规定提出的付款要求后未根据
第二条第3
(5)和4
(5)向卖X支付
第五期款项;或
(3)卖X根据本合同
第七条规定按时提交本船,而XX没有接船。
2 违约通知
若XX因上述付款或履行义务违约,卖XX于本条
第一款所述之违约发生之日,用电传通知XX,XXX立即用电传向卖X确认上述通知已收到。若XX在三
(3)个日历日内不向卖X发出电传确认,应视为XX已按时收到上述通知。
3 利息和费用
(1)如果XX对于本条第1
(1)和或1
(2)规定的进度款项付款违约,自付款到期日后的15天期间,XXX按年利率为百分之____(____%)支付分期付款利息,十五(1
5)日之后按年利率为百分之____(____%)直至全部款项付清为止。如果XX未按本条第1
(3)规定接收该船,应视为XX
第五期进度款付款违约,并应支付按前述利率计算的利息,自
第七条第7款规定的准备交船之日起算(包括当时在内)。
(2)如果XX违反了前述1
(1)、1
(2)或1
(3)的规定,除本合同有关规定条款外,XX不应支付卖X因XX违约而支出的成本、费用和开支。
4 交船前违约
(1)若XX出现本条第1
(1)、1
(2)或1
(3)所规定的违约,可根据卖X选择,将交船日按XX违约持续时间推迟。
(2)若XX出现本条第1
(1)、1
(2)或1
(3)所定义的违约,并持续十五(1
5)天,卖X可行使下列权利和补救措施。
a) 卖X根据本条第2款已用书面确认的电传(或传真)向XX发出违约通知,卖XXX自行选择取消或解除本合同。在XX收到取消或解除的电传通知后,所有XX供应品归卖X所独有,本船及其设备、机器应由卖X单方出售或采取其他措施;和
b) (适用于XX对本条1
(1)所定义的违约)卖XXX要求XX支付
第五期款项、利息以及根据本合同规定出售本船所花费成本和或费用,有权宣布未付的
第二期、
第三期、
第四期款项到期,在宣布后,卖XXX要求担保人按其签发的保函条款立即支付所有未付的
第二期、
第三期和
第四期款项。
5 本船的出售
(1)当按上述规定取消或解除本合同后,如果认为适当,卖X完全有权建成或不建成本船,在此状态下卖X可公开或私下出售本船,采取自己认为合适的方法而无须对XX由此招致的损失或损害负责。
若出售本船,卖XX用电传或书面通知XX。
(2)若出售已完工的本船,卖X出售所得收益应首先用于支付销售费用和由于XX违约给卖X造成的经济损失,然后支付未付的各期款项和或合同价格差额及利息,利息按前述相关条款的规定,其利息计算自各到期日起算至售船收益日止。
(3)若出售未完工的本船,卖X出售本船所得收益应首先用于支付销售费用和成本,由于XX违约对卖X造成的经济损失,然后支付建造本船所有成本(这里所指的建造成本应包括但不限于劳务费,和或卖X为设备和或未安装到船上的材料所付费用);和或卖X已支付和或要支付的本船任何费用、开支、消费和或专利税减去卖X保留的分期款项,并补偿卖X因取消和解除本合同遭受的合理数额的利润损失。
(4)在上述任何一情况下,若售船收益超过前述按照规定所需支付的总额时,卖XX立即将超过部分无息付给XX。但付给XX的各款项,如果有,数额不应超过XX已支付的各期款项的总额和XX供应品的成本。
(5)若售船收益不足支付前述应付款项的总额,XXX按卖X要求立即支付其差额。
第十二条 保险
1 保险范围
自本船
第一只分段上船台之日起至本船完工、交付及XX接收之时止,卖XX自费向中国一流保险公司投保本船及运至船厂用于建造、安装到本船上的所有机器、材料、设备及舾装件,包括XX供应品。
到交船日,保险总额应该至少等于,但不限于XX付给卖X各期价款的总额,其中包括XX供应品的价值。上述保险单应以卖X名义出具,此保险单下的一切损失向卖X支付。
2 保险赔偿费的使用
(1)部分灭失
如果本船在交付和XX接收前,本船属于保险范围内的原因遭受损坏,且该损坏未对本船造成实际全损或推定全损,卖X将凭本条第1款所指定的保险单获得保险赔偿,并将其用于修理损坏部分,以满足说明书中所列的XXX及其他团体、当局的要求,也不向XX追加额外费用,XXX按合同接收按本合同及说明书完成的本船。
(2)全损
若本船认定为实际全损或推定全损,则卖XX当:
a) 根据合同双方协议,按本合同条款继续建造。在此情况下,按前述保险单所得保险赔偿应用于重新建造和或修理本船损坏部分和或重新配备XX供应品,而不向XX加帐。但是合同双方须首先书面同意因重建工作实际需要,交船日期合理顺延及包括合同价格在内的合同其他条款的调整。
b) 如果出于各种原因,合同双方未能对上述事项达成协议时,卖XX立即不计利息地向XX退还XX按本合同已向卖X支付的所有分期付款以及XX船上供应品保险赔偿金额,至此本合同被视为已取消,合同各方对他方的权利、责任、义务到此终止。
在收到有关本船实际或推定全损的电传通知后三十(30)天内,XXX根据本款内容书面或电传通知卖X对此是否同意,若XX未对卖X做出此类通知,则将视为XX对此不同意。本合同将视为被取消和解除,XX获前述退款,且应适用本条条文。
3 卖X保险责任的终止
卖X对本船的保险责任在本船交付和为XX接受时即告停止和结束。
第十三条 争议和仲裁
1 仲裁条款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上海国际航运仲裁院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2 交船期的变更
若就交船的争议问题提请仲裁时,卖X无权延长
第七条规定的交船日期,XX也无权在规定的交船日期或卖XX定交船日期推迟接收本船。如果出于仲裁而影响本船建造,卖X可以延长
第七条所定的交船日期,仲裁裁决应包括允许推延交船日期的期限。
第十四条 转让权
合同双方都不得将本合同转让给其他个人、商号、公司、或法人团体,除非事先征得双方同意。
第十五条 税务和关税
1 税务
所有与本合同有关的中国境内的税务,如果有,包括印花税(如果有的话)应由卖X负担。卖X在中国境内或其他地方获得的用于建造本船的设备或装备,其税务和或关税应由卖X负担。
2 关税
根据合同或说明书条款将要或可能由XX从国外提供安装到本船的材料和设备以及由XX从国外提供本船航行用的备件、食品、物资在中国境内征收的关税以及出口本船或其部件、设备的出口关税费用(如果有),应由卖X向XX补偿并保证XX利益不受损害。
除上述的税务和关税外,其他的税务和关税,如果有,应有XX负担。
第十六条 专利、商标和版权
本船的机器和设备可能印有专利号、商标和厂商名称。卖XX保证XX不受专利责任或各种性质与种类的专利侵权的索赔,其中包括履行本合同用于本船的已获专利或可获专利的发明而支出的费用,也包括可能有的诉讼费用和开支。
本条所述内容不应XX为可以转让本合同有关设备的专利权、商标号和版权。上述权利应完全归其真实、合法所有人持有。当本合同其他条文相反,卖X基于本条的责任,将不随任何具体期限届满而终止。
卖X在此承担的保护范围不包括由XX提供给卖X的设备或部件。
第十七条 通知
所有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通讯应使用以下地址:
XX:
地址:
电话:
电传:
传真:
卖X: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电传:
若地址变更,变更方应用挂号信通知对方。若未给对方以变更通知,则对方以前知道的地址,将被视为是正确的地址。
所有有关本合同的通知、要求、请求、说明书、建议和通讯,在到达对方地址后即视为已递交、答复确认电传或传真在发送时即视为已递交。
所有有关本合同的通知、通讯、说明书和图纸应用英文书写,本合同双方无义务将其译为其他语言。
第十八条 合同生效日期
本合同具备下列条件后生效:
(1)本合同与说明书已签字;和
(2)卖X收到根据本合同
第二条3
(1)和4
(1)规定的
第一期分期付款;和
(3)卖X收到根据
第二条第6款由XX一流国际XX行出具的并由中国XX行及卖X认可的保函;形式如合同附件B。
(4)XX收到根据
第二条第7款由中国XX行总行XX行部出具的退款保函,形式见本合同附件A。
不论什么理由,上述各项条件中有一项或几项没有实现,则本合同应视为无效,不再具有任何效力。
第十九条 解释
1 适用法律
双方同意本合同和每一条款均按____国法律解释并有效。
2 不一致性
本合同说明书中所有文字和要求是用来阐述、解释和完善本合同的要求的。但如果说明书的文字和要求与合同条文不一致的解释,在此情况下,应以本合同条文为准。说明书与图纸也是互相解释的。如果有的内容,图纸上标明但说明书未作规定或说明书有规定而图纸上未标明,应视为两者都包含此内容。如果说明书与图纸相矛盾,以说明书为准。
但在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同意对说明书进行的修改,可能会引起合同与说明书不一致或矛盾时,则以修改或变动为准。
3 定义
没有指明XX行日或工作日的日应XX为日历日。
在此证实,有关各方于本文开头写明的日期正式签署本合同。
XX:
(签名)
姓名:
职务:
证人:
卖X:
(签名)
姓名:
职务:
证人:
承造方:
船舶建造合同范本
(三)
本合同由_____________________(船东单位全称)(以下简称甲方)和_____________________(承造船厂全称)(以下简称乙方)就建造______________(船舶名称)(以下简称本船)_______艘,于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省_______市签订。
第一条 工程内容、建造数量及依据
1.1 工程内容
1.2 建造数量:_____艘
1.3 建造依据
本船由甲方委托______进行设计,技术设计经送CC审查认可,由______负责施工设计。
下列文件作为本船建造依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技术规格书 (图号:__________________)
(2)全船说明书 (图号:__________________)
(3)船体结构说明书 (图号:__________________)
(4)舾装说明书 (图号:__________________)
(5)轮机说明书 (图号:__________________)
(6)空调说明书 (图号:__________________)
(7)机械说明书 (图号:__________________)
(8)电气说明书 (图号:__________________)
(9)总布置图 (图号:__________________)
(10)舯横剖面图 (图号:__________________)
(1
1)机舱布置图 (图号:__________________)
(1
2)轮机国内设备订货明细表 (图号:__________________)
(1
3)轮机进口设备订货明细表 (图号:__________________)
(1
4)电气国内设备订货明细表 (图号:__________________)
(1
5)电气进口设备订货明细表 (图号:__________________)
(1
6)甲板机械订货明细表 (图号:__________________)
(1
7)舱室设备订货明细表 (图号:__________________)
(1
8)主要舾装设备订货明细表 (图号:__________________)
(1
9)工程机械设备订货明细表 (图号:__________________)
注:
①凡造价在500万元以上的船舶应给出上述可能的全部图号,500万元以下的船舶应给出
(1)、
(2)、
(5)、
(8)、
(9)、(1
1)和主要订货明细表图号;
②有与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附件应列入此款中,如:本船供图协议、由设计单位提供的并经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的厂商表、由甲方委托乙方办理的进口设备的明细表以及有关文件的文号等;
③如图纸与全船说明书不一致时,以全船说明书为准;
④如全船说明书与本合同不一致时,则以本合同为准。
1.4 工程编号(指工厂的生产工程编号)
乙方必须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本船的建造工作,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把承造的船舶转让给
第三方,包括乙方自办的
第三产业。
1.5 乙方承担甲方提出的有关技术方面的保密义务。
第二条 概述与船级
2.1 概述
2.
1.1 用途
2.
1.2 船型
2.
1.3 航区
2.
1.4 船舶主尺度
总长____________()
垂线间长____________()
型宽 ____________()
型深 ____________()
设计吃水____________()
2.
1.5 船舶主要工程技术指标
(1)系柱拖力:最大系柱拖力为______。专指拖船
(2)吊重:(给出何种限制条件下的起吊重量)专指起重船
(3)挖深及其他工程作业指标:(给出何种限制条件下的挖深及其工程指标要求)专指挖泥船
2.
1.6 动力装置
主机生产厂 主机型号 主机台数
最大持续功率() 转速
齿轮箱生产厂及型号 速比
发电机组:原动机型号 功率( ) 转速 台数
发电机型号 功率( ) 生产厂
2.
1.7 航速、主机燃油消耗率和自持力
(1)XX速度:
船舶在XX压载状态,吃水______米,船体无污底,风力小于蒲氏风力3级,深静水,主力功率为______,航速不小于______公里(或节)。
(2)主机燃油消耗率
主机在其制造厂车间台架上试验,在标准工况下,其合同最大持续功率()_____,转速为_____转分,燃油消耗率为______克千瓦小时3%。
(3)自持力:
本船主机在常用功率(85%C),油水舱柜装满,续航力不小于______公里(或海里),自持力不小于______天。
2.
1.7 建造工艺
本船建造工艺按乙方的造船工艺和惯例进行。
2.2 船级和规范
2.
2.1 本船的建造、入级,应满足本船建造合同签字之日已公布实施的、必须满足本船说明书中规定的规范、规则及有关国际公约的规定。由中国XXX代表中国政府对船舶进行法定和船级检验,按中国XXX的规范和规则进行设计、建造和检验,并取得下列船级符号:
2.
2.2 本船交船时,应取得中国XXX的证书。申请船舶建造检验和入级由乙方办理,费用包括在合同价格内,由乙方支付。
第三条 材料和设备
3.1 本船所需的材料和设备(包括进口的),除按本船说明书或另有协议应由甲方供应外,均按本合同的
第一条
第三款双方认定的厂商表,由乙方负责订购。甲方有权参加双方商定的船舶主要设备的验收及厂商表中规定的主要设备、材料的技术谈判。
3.2 按照规定,由乙方供应的从国外进口的设备、材料和税金等,均已列入本合同价内,由乙方支付。进口设备开箱时,乙方应通知甲方驻厂代表参加。
3.3 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设备、仪器和材料,应及时检验,发现不符合合同规定时,应立即通知甲方调换或者补充。
3.4 乙方隐瞒原材料与设备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与设备而影响船舶质量时,甲方有权要求更换、修理和减少船价。
3.5 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设备、仪器和材料必须按要求妥善保管。由于保管不善,致使甲方提供的设备、仪器和材料损坏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3.6 乙方由于原材料、设备、备品、供应品订货困难等原因影响建造进度时,征得甲方或甲方驻厂首席代表同意后,可采用符合船检要求的代用品。凡涉及船舶性能及验船规范的,还应征得船检部门的同意。
3.7 机电设备及辅助机械系统的备品、备件、工具,文件及说明书,乙方应按规范要求和制造厂的标准随机备件清单(或按双方议定的清单)在交船时交给甲方。如有欠交部分,应征得甲方同意,在双方议定的日期补交或作减帐处理。上述清单应编入完工资料中。
第四条 合同价格及付款方法
4.1 合同价格
4.
1.1 本船合同价格以人民币(B)____________为货币单位计价、结算及支付。
4.
1.2 本船每艘的合同价格为人民币(B)____________万元整(____________)
4.
1.3 上述合同价格包括甲方委托乙方办理的进口设备和材料的费用,暂按______万美元计,汇率暂按______元人民币美元,折算人民币__________(大写与小写)元整,进口部分价格按对外商务合同和实际支付日汇率进行调整。
4.
1.4 上述合同价格包括施工设计、船检审图等费用,包括由甲方支配的监造费、接船费及该船的技术评估费___________万元整(______)。
4.
1.5 上述合同的价格包括进口设备的关税、增值税,手续费、监管费等,总计为进口设备的______%。
4.
1.6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因甲方提出正式书面意见发生的项目变更或修改而引起的加减帐工程费用,在交船时同本条款
4.2款规定的最后一期付款一起结算。
4.
1.7 上述价格为无条件的最终封闭价。
4.2 国内部分付款方法
4.
2.1 乙方应在船舶建造前将该船的建造计划书面通知甲方,除
第一期款外,其余各期付款应在一个月前书面通知当期的进度付款要求,以使甲方及时准备款额。
4.
2.2
第一期付款
(1)合同经甲方上级主管机关批准后,甲方即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格的百分之二十(20%)中的50%的款额,即人民币____________万元整(______)。以XX发出的日期为____________(下同)。
(2)合同生效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即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格的百分之二十(20%)中的50%的款额即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万元整(______)。
4.
2.3
第二期付款
甲方在收到经甲方驻厂首席代表签认的本船开工报告及付款通知单后7个工作日内(以邮局邮戳日期为准,下同),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格的百分之二十(20%)的款额,即人民币____________万元整(____________)。最迟不超过十五(1
5)个工作日(下同)。
4.
2.4
第三期付款
甲方在收到经甲方驻厂首席代表签认的本船大合拢报告及付款通知单后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格的百分之二十五(25%)的款额,即人民币____________万元整(____________)。
4.
2.5
第四期付款
甲方在收到经甲方驻厂首席代表签认的本船下水报告及付款通知单后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格的百分之二十五(25%)的款额,即人民币____________万元整(____________)。
4.
2.6
第五期付款
在甲、乙双方签订《交接船议定书》后十五(1
5)个工作日内,甲方即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格的百分之十(10%)的款额即人民币____________万元整(____________),并与按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规定经双方认可的加减帐、赔偿金、罚金等项目一起结算。
乙方同意甲方暂留船价的______% 万元人民币作为质量保证金,如在质量保证期内本船未发生质量问题,则保证期满后由甲方退还乙方。
4.3 进口部分付款要求
4.
3.1 进口设备的对外商务合同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即向乙方支付该商务合同价格的______%款额。
4.
3.2 根据乙方书面通知,在开具进口设备信用证前至少45天内,甲方即向乙方支付本合同价格的______%款额。
4.
3.3 以上是常规付款约定,如进口设备商务合同的付款要求有变化,则甲乙双方可另签补充协议,并以补充协议为准。
4.4 逾期补偿
如甲方未按本条款规定的日期付款,则甲方除付清价款以外,还应支付合同规定付款日的次日算起一直到向乙方实际付款日止应付金额的利息和违约金,利息以同期建设XX行规定的流动资金贷款发生利率计算。乙方不能因此影响船舶的正常日期。
第五条 合同价格的调整
5.1 交船期
5.
1.1 本船交船日期不超过本合同
第九条第
9.
1.1款规定的交船日期(有与本合同不可分割的补充协议允许的延误除外,下同)的当天午夜12时,本船的合同价格不作调整(如有加减帐除外)。
5.
1.2 本船从超过本合同
第九条第
9.
1.1款规定的交船日期,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午夜12时起,每天从本船合同价中扣除______%,计人民币 元整(____________),并以120天为限。如在合同规定的交船期后的120天尚不能交船,甲方有权拒收该船,或另行商定交船日期并减少船价。如甲方拒绝接船,则乙方除退还甲方全部已付本金(含由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的价款)和同期建设XX行规定的流动资金贷款利率的利息外,还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5.
1.3 如果甲方要求提前交船并与乙方达成协议,则甲方应付给乙方赶工费,从本合同
第九条第
9.
1.1款规定的本船交船日期前当天午夜12时开始,每提前一天,在本船合同价的基础上增加赶工费人民币 元整(____________)。
5.
1.4 本船在建造中,如甲方提出要求乙方延期开船,超过本合同
第九条第
9.
1.1款规定的本船交船日期后十五(1
5)天时,必须征得乙方同意,并双方签订修改交船日期、赔偿金等协议,该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5.2 航速
如有因建造厂施工方面的原因而引起的实际XX航速未达到设计要求,如航速低于设计航速零点三至零点五(0.3-0.
5)节(不含零点三节),则应扣除本船合同价的千分之五
(5);如航速低于设计航速零点五至零点七(0.5-0.
7)节,则应扣除本船合同价的百分之一(1%);如航速低于设计航速零点八(0.
8)节以上,甲方有权拒绝接船或降价接船,如甲方拒绝接船,则乙方除退还甲方全部已付本金(含由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的价款)和同期建设XX行规定的流动资金贷款利率的利息外,还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5.3 其它应要求的技术保证指标和违约责任(如拖船系柱拖力、工程作业的起吊重量、挖泥船的挖深、排距指标等)。
第六条 监造
6.1 图纸审查和认可
6.
1.1 施工设计图纸审查按双方议定的审查目录,由乙方一式二套,分期分批送甲方审查认可。甲方在收到图纸后20天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审查意见,并将一套标注审查意见的图纸退回乙方。如甲方到时未提出意见,则表示甲方已对原图认可,乙方对甲方的书面意见应在7天内予以书面答复。如乙方未按时答复,则认为乙方已接受甲方所提的意见。如果图纸和信函邮寄,则收退图纸和信函日期以邮戳日期为准。
6.
1.2 乙方应分别给甲方和甲方驻厂代表提供二套施工图纸,同时,把建造过程中由乙方发出的修改通知单送甲方驻厂代表一份。
6.2 甲方代表
6.
2.1 甲方代表在船舶进度达到(接船厂书面通知)时进厂监造,甲方应确定首席代表。
6.
2.2 为甲方代表工作方便,乙方应提供甲方驻厂代表的通讯、办公室、办公设备用品和劳动保护用品,并给予住宿、伙食及交通的方便(其费用由甲方自理)。
6.
2.3 为使甲方代表检验方便,乙方应为甲方及时提供施工建造进度报告。
6.3 甲方代表的权力
6.
3.1 甲方代表有权进入本厂与本船建造有关的各工作场所。
6.
3.2 如果甲方代表需到各设备协作厂进行检查验收,乙方应疏通渠道,但交通等费用由甲方自理。
6.
3.3 本船在整个建造期间规定的一般验收和试验项目,由乙方提前一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代表参加试验和检查项目的时间和地点,甲方代表应及时书面确认。乙方不通知甲方代表参加而进行的检验是无效的。如甲方代表接到通知后,未按时参加试验、验收及检查,又未事前提出异议,则认为甲方代表自动弃权,乙方在船厂检验部门和XXX验船师参加下的试验、检验结果对双方均为有效。
6.
3.4 在检查与试验验收中,如果甲方代表发现本船建造中使用的材料、设备与设计不符或存在施工质量问题,则应将上述情况及时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接到通知后应迅速处理。如乙方不同意甲方的书面意见,可书面通知甲方代表,阐明理由。在双方意见不一致的情况下,则应相互协商解决。如还有分歧,则应按本合同
第十二条的规定来解决。如经裁决,乙方并无不当,甲方应承担由此争议引起工程延期的责任和赔偿乙方停工的损失。但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停止与该分歧无关的建造项目,或拒绝验收与该分歧无关的项目。
6.
3.5甲方代表在工厂或工地执行公务时,应遵守工厂的规章制度。如非因厂方或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上的过错而造成的人身伤害时,乙方不承担责任。反之,乙方应承担医疗及善后责任。
第七条 工程变更及修改
7.1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应严格遵照执行。如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停止执行合同,因此而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提出方负责赔偿。
7.2 在本船建造合同履行期内,任何一方提出修改变更合同内容,需经双方的认可并签订修改变更的补充协议,该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修改变更引起合同交船期的变动、价格的调整及其他问题均以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为准。
7.3 本合同签订后,由于船舶规范、规则修改并要求本船遵守时,由此修改而引起费用增加,应调整本船合同价格。如引起交船期延长,应视为允许的延长。价格的调整和交船期的延长均以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为准。
7.4 若甲乙双方就本合同的变更或修改达不成协议,应按本合同
第十二条规定办理。
第八条 XX(工程作业与验收)
8.1 通知
乙方应在十五(1
5)天前以电报或传真方式通知甲方关于本船的下水和XX(工程作业)时间。在七
(7)天前以电报或传真方式将确定的时间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通知后,应在三
(3)天内以传真或电报回复乙方已收到该通知,并按时派员参加本船的XX(工程作业)。如甲方未能提出异议又不能按时派人参加XX(工程作业),则认为甲方已放弃参加本船XX(工程作业)的权利,乙方可在中国XXX验船师参加下进行XX(工程作业)。经验船师签认的XX、试验纪录报告,应视作甲方已认可。
8.2 实施办法
8.
2.1 在系泊试验前60天,乙方提出试车XX(工程作业)大纲送甲方及船检部门认可。
8.
2.2 乙方应在消除系泊试验时发现的缺陷后进行正式XX(工程作业),XX(工程作业)时发现的缺陷应在交船前消除。
8.
2.3 本船XX(工程作业)由乙方负责。XX(工程作业)内容按双方认可的试车XX(工程作业)大纲进行。甲方应根据安全航行的要求提供必要的人员。XX(工程作业)期间因气候突变不能继续进行时,双方可协商暂时中止XX(工程作业),未完成的项目推迟到其后的
第一个气候良好的日子继续进行。XX(工程作业)因气候不良而推迟,应视为不可抗力事件,这种延误应视为允许的延误。
8.
2.4 本船XX(工程作业)所需的燃油、滑油、滑油脂的供应及费用均由乙方负责。(工程作业)后所剩余的各种油料,甲方按双方签字认可的数量,以结算日油料市场价格结算,作加减帐处理。
8.3 验收
8.
3.1 本船XX(工程作业)结束时,乙方与甲方参加XX(工程作业)的代表应就本船XX(工程作业)结果进行协商并签署相应的XX(工程作业)文件。
8.
3.2 如XX(工程作业)结果有不符合全船说明书及试验大纲的要求时,乙方应会同甲方代表调查其原因,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补救,必要时组织再XX(工程作业)。
8.
3.3 甲方和乙方对本船XX(工程作业)或再XX(工程作业)的结果发生争议时,应尽快协商解决。如通过协商仍达不成一致意见时,应按照本合同
第十二条的规定办理。
第九条 交船
9.1 交船日期和地点
9.
1.1 本合同交船日期为不迟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优惠期______天(或本合同交船期为合同生效后____月)。
9.
1.2 交船地点: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省______市______码头。
9.2 交接船
9.
2.1 具体交船日期应由乙方提前十五(1
5)天书面通知甲方,提前五
(5)天向甲方确报。
9.
2.2 当本船试车、XX(工程作业)发现的缺陷已经消除,收尾工程项目全部完成,所有设备均能正常运转,所有的备品、备件、工具及规定的证件、图纸、技术文件均已点请完毕,本船的技术性能符合本合同和全船说明书的要求,乙方即可通知甲方及甲方代表接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并确信本船经验船师检验合格,应按时接船。接船时,由甲方双方委派的代表签署《交接船议定书》。《交接船议定书》签字之日为正式交接船日期。
9.3 交接船证件
交船时,乙方应提交下列证件及有关文件:
9.
3.1 《交接船议定书》及倾斜试验报告一式陆
(6)份,甲、乙双方各执三
(3)份。
9.
3.2 按
2.
2.2款规定的中国XXX(CC)颁发的证书(正副本各一份)。
9.
3.3 乙方质量检查部门的《质量证书》一式肆
(4)份。码头试验、航行试验(工程作业)报告一式贰
(2)份。
9.
3.4 外购设备的随机技术文件、合同证及说明书一式叁
(3)份。
9.
3.5 备件清单、属具清单一式叁
(3)份。
9.
3.6 造船厂《建造证书》。
9.
3.7 《商业发票》
9.
3.8 完工图纸叁套,按双方商定的时间提交。
9.
3.9 乙方按本合同
第二条第
2.
2.
2.款规定的证书提交甲方。()如果证书在交船时未能得到,乙方负责提供认可和签定的临时证书,以供甲方使用,并在交船后十
(10)天内补交。
9.4 所有权和风险转移
在建造期内本船所有权归乙方所有,其风险由乙方承担。《交接船议定书》一经甲乙双方签署,本船所有权转移归甲方,其风险同时转移归甲方。
9.5 本船的移离
甲方应在本船交接签字后十五(1
5)日内,将本船移离交船码头,如逾期不移离,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本船的停泊费。
第十条 不可抗力
10.1 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即交船期)内,因受到地震、海啸、台风、飓风、暴风、水灾、瘟疫等不可抗力的客观因素影响或由于材料设备供应厂发生类似原因造成船舶进度延期应视为允许的延误。
10.2 乙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二十(20)天内书面通知甲方,并附有当地法定部门证明。不可抗力事件停止后,乙方应以同样方式通知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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