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如果行为人由于他人的侵权行为受伤之后,是可以向侵权人要求赔偿的,其中有一项就是可以要求侵权人赔偿误工费,那么误工费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呢?这个问题,律图小编下面介绍了相关知识,供大家阅读。
2023.09.17 47145人阅读很多时候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需要做出误工费的赔偿,而在误工费里面又具体包括了一些赔偿项目,那么误工费赔偿项目有哪些?而我国规定的误工费赔偿标准又是怎样的呢?
一、误工费赔偿项目有哪些
1、工资
2、津贴
3、兼职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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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身损害赔偿中,受害人遭受的是轻伤的话还是可以主张误工费的。轻伤误工费的赔偿也是有相关计算方式和赔偿标准的。那么轻伤误工费赔偿标准怎么计算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后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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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导致他人受伤的需要进行相应的治疗,此时就会耽误伤者的工作,由此就需要对伤者进行误工费方面的赔偿。不过对于很多人来讲他们都不太清楚车祸受伤误工费赔偿标准是什么。
误工费的赔偿应为受害人因误工而造成的损失,其适用前提为有劳动能力。
(1)有固定收入的,包括非农业人口有固定收入的和农业人口中有固定收入的两部分。
非农业人口有固定收入的,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组织、社会团体等单位按期得到收入的,其收入包括工资、奖金及国家规定的补贴、津贴。奖金以交通事故发生时上一年度本单位人均奖金计算,超出奖金税计征点的,以计征起点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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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致误工费产生的原因有很多种,比如工伤、交通事故,不同的形成原因致使该费用的赔偿标准不同。那么工伤误工费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 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第三十二条规定:“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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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的误工费是什么是指因道路交通事故损伤治疗休养期间实际减少的收入。如果没有减少收入的,不应当赔偿误工费。
误工费的赔偿分为有固定收入和无固定收入两种情况。
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来计算。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如果交通事故造成了人员的伤害,对其治疗期间的误工费,当事人需要进行赔偿。那么这个误工费赔偿标准是怎么算的呢?
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
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本应按期得到的、却因医疗事故就医造成耽误工作而丧失的工资、奖金、津贴、特殊工种的补助费等合法收入。一般以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和工资表为准,奖金以患者上年度的单位人均奖金计算,超过奖金税起征点的以起征点为限。
2、无固定收入包括两类人员,一是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农村村民;二是有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有关凭 证,在医疗事故发生前从事某种劳动,其收入能维持本人正常生活的,包括承包经营户、城乡个体工商户、打工者(散工、短工、临工)、家庭劳动服务人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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