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您的位置:首页 > 办事直通车 >房产交易>房产税 >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土地增值税就是国家对某些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而这些单位和个人通常都有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的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等产权的行为。大家了解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吗?现在让小编带大家来了解一下相关内容吧!

2023.09.13 222912人阅读
1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土地增值税是我国的一个基本税种,纳税人是以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为主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可以说其实质就是反房地产暴利税。为了更好的贯彻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的实施,国家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该细则。那么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全文是什么呢?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全文: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条例第二条所称的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是指以出售或者其他方式有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不包括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

第三条 条例第二条所称的国有土地,是指按国家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土地。

......

查看全文 >>
2

土地增值税预缴规定

大家都知道的的土地,或者是房地产市场交易方面的秩序是需要得到维护的,因为土地是可以给人们带来利益的,因此土地所带来的利益也需要进行一定的调节。这时候国家会征收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也是有规定,很多人想知道。土地增值税预缴规定的内容是怎样的?

一、土地增值税预缴规定的内容是怎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一条 为了规范土地、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合理调节土地增值收益,维护国家权益,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简称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土地增值税。

第三条 土地增值税按照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和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税率计算征收。

......

查看全文 >>
3

股权转让土地增值税

股权转让要交土地增值税吗?这是一个很令人费解的问题。我们都知道《公司法》规定出资可以以实物、货币或只是、知识产权等作为资本,但是实物是指有价值的可控的有形的主体,现实生活中,以房屋作为出资资本的较多。现在有一个问题,就是如果股权转让以房屋出资,那么应不应该缴纳土地增值税呢?

根据国务院令[1993]138号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只要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简称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公司股权转让土地增值税。但是对于以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联营的,一般是企业没有资金的情况下的行为。

......

查看全文 >>
4

土地增值税计算方法

土地增值税是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

土地增值税计算方法

公式为:应纳土地增值税=增值额×税率

1、公式中的“增值额”为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减除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

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

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2)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

(3)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或者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

(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5)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2、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

......


查看全文 >>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相关百科

  • 企业房产税如何计算

    企业房产税如何计算

    企业在经营期间,也是需要缴纳相应的房产税的,但是说到企业房产税,很多人都不知道企业房产税如何计算的。针对这个问题,律图小编介绍了企业房产税…

    2023.09.21 17791人阅读
  • 最新房产税

    最新房产税

    在房屋买卖过程中,就会涉及到房产税的问题,也是社会聚焦的的热点之一,那么房产税的征收对象和征收计算方式是怎样的呢,那么最新房产税征收标准是…

    2023.09.21 195859人阅读
  • 期货手续费

    期货手续费

    我们都知道,期货交易者购买期货成功之后是要缴纳一定期货手续费的,说起期货手续费,大家又知道多少呢,期货手续费的标准是怎样的,它是如何计算的…

    2023.09.21 34698人阅读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相关咨询

针对有土地使用证建房算是违建吗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算。土地都是国家的,新的土地使用权是70年不动,但是只有对土地的使用权和支配权,没有所有权,所以在上面想建什么建筑,都必须要到当地建管部门提出申请,待批准了才能建,因此,私自建房不属违法行为,但属于违章建筑。《土地管理法》。

你好请问一下关于逃税与避税区别是什么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1)两者的概念不同。避税是指纳税义务人利用税法上的漏洞或不完善之处,通过对经营及财务活动的人为安排,以达到规避或减轻缴纳税款的目的的行为,其后果是造成国家收入的直接损失,扩大了利用外资的代价,破坏了公平、合理的税收原则,使得国家社会的收入和分配发生扭曲;逃税是指纳税人故意不遵守税法规定,不履行纳税义务的行为。广义上逃税还包括纳税人因疏忽或过失没有履行税法规定的纳税义务的行为。 (2)适用的法律不同,避税适用涉外经济活动有关的法律、法规;后者仅适用国内的税法规范。 (3)适用的对象不同,前者针对外商投资、独资、合作等企业、个人;后者仅为国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4)各自行为方式不同。前者是纳税义务人利用税法上的漏洞、不完善,通过对经营及财务活动的人为安排,以达到规避或减轻纳税的目的的行为;后者则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纳税人,纳税到期前,有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其他财产及收入的行为,达到逃避纳税的义务。一般情况下不构成犯罪,情节严重的构成偷税罪,采用暴力等手段拒交税款的可构成抗税罪。在确定偷税漏税数额标准的时候,要跟纳税义务人的应纳税额结合起来。不过,现在处理偷漏税案件的时候,不会因为当事人偷税漏税金额巨大就直接以逃税罪定罪的,对当事人主要是以行政处罚为准。

如何办理土地出让金缴纳

律图徐汇区

律图徐汇区律师 最近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如何办理土地出让金缴纳问题解答如下, 怎么办理土地出让金缴纳<br/>1、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或补办出让申请报告3份(原件1份,复印件2份)。<br/>2、单位主管部门同意转让的书面意见,若为股份制企业的须提供董事会决议3份(原件1份,复印件2份)。<br/>3、原土地使用证3份(原件1份,复印件2份)。<br/>4、过户后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3份,原件需在窗口核对。<br/>5、以协议方式交易的,提供转让协议3份(原件1份,复印件2份);以招、拍、挂方式交易的,提供招、拍、挂委托书、销售确认书复印件各2份(原件1份、复印件1份);由裁定的,提供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3份(原件1份,复印件2份)。<br/>6、需要测绘的提供土地测绘资料(含地籍调查资料)原件3份。<br/>7、土地评估资料1份(原件)。<br/>8、需征求市规划部门意见的,提供规划意见及规划红线图3份(原件1份,复印件2份)。<br/>9、受让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份。<br/>10、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交易的简复单3份(原件1份,复印件2份)。<br/>1<br/>1、地名有变动时,提供地名办出具的门牌号码证复印件3份。<br/>1<br/>2、土地登记申请表、土地登记委托书和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原件2份。<br/>1<br/>3、委托人与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br/>1<br/>4、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呈报表原件2份,窗口领取。<br/>1<br/>5、土地出让金缴付凭证第四联、土地契税缴付凭证第六联原件1份。<br/>国家对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前不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程序提前收回,并根据土地使用者使用土地的实际年限和开发土地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br/>收回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应当根据土地使用者使用土地的实际年限和开发土地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补偿,具体按原交纳的土地出让金,扣除已使用土地年限折算的土地出让金,再考虑银行利息予以补偿,如取得土地后进行道路等基础设施投入的,还应当按开发的实际给予补偿。 鉴于城市改造中收回土地使用权大部分是零星土地,且出让金利息和开发投入补偿的标准难以确定,建议收回零星土地使用权时,按 各地 惯例做法将原交纳的土地出让金全额退还,利息和开发投入不再补偿。

贵州土地纠纷该如何维权

律图七台河

律图七台河律师 最近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贵州土地纠纷该如何维权<br/>这一问题,解答如下:<br/>发生纠纷后,建议双方先协商处理;实在协商不了的,可以去维权。<br/>《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方式有书面和口头两种。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br/>应当向人民递交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br/>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br/>(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br/>(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br/>(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br/>(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贵州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第21条规定是什么?

律图奉节县

律图奉节县律师 最近回复:

高速公路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依法经营,规范收费,提供优质服务。<br/>高速公路经营者及其收费人员在收费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br/>(一)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收费范围;<br/>(二)在车辆通行费以外代收任何其他费用,通行凭证赔偿费用除外;<br/>(三)收费不出具合法有效足额票据;<br/>(四)违规操作收费系统或者擅自减免车辆通行费;<br/>(五)刁难、勒索驾乘人员;<br/>(六)擅离职守,影响车辆正常通行;<br/>(七)其他违反收费规范的行为。<br/>有前款所列<br/>第一项、<br/>第二项和<br/>第三项行为之一的,车辆驾驶人有权拒绝交纳车辆通行费。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Copyright©2004-2025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

想获取更多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