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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离婚协议书怎么写才具有法律效力吗?如果写出来的离婚协议书不具有法律效力的话,那么也就无法保障当事人的利益。
离婚协议书中除了写明双方的基本情况,如姓名、性别、年龄、住所和双方结婚证的号码外,还应当写明:
1、双方当事人同意离婚的意思表示;
2、子女抚养,即离婚后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以及抚养费的负担与给付方式;
3、财产处理,包括家中物品、金钱、债权等财产的分割和夫妻共同债务的负担等;
4、其他事宜,如住房问题、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或者其他双方认为有必要在协议书上明确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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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协议离婚当中,夫妻双方必须就共同财产分割、子女抚养以及债务承担等问题作出协商,然后以书面形式固定下来,这就是我们所说的离婚协议书。到底离婚协议书怎么写,夫妻离婚协议书要几份呢?
一、夫妻离婚协议书要几份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针对离婚相关事宜(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权债务处理等)协商一致后,需签订三份离婚协议书,男女双方各持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备案一份。
二、离婚协议书范本
离婚协议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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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的格式是:
1、标题部位写明“离婚协议书”;
2、首段,应写明双基本身份信息;
3、中段,应写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主要内容;
4、末尾,应由双方签字,并写明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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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是指即将解除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所签署的、关于财产分割、子女监护与探视、配偶赡养费以及子女抚养费等的书面协议。您是不是还在苦恼离婚协议书怎么写呢?
离婚协议书
男方:______,男,汉族,___年___月___日生,现住浙江省乐清市清江镇西沿村,身份证号码:
女方::______,女,汉族,:___年:___月:___日生,住浙江省乐清市清江镇西沿村,身份证号码:
双方于20___年3月10日在镇政府登记结婚,婚后于20___年11月1日生育一女儿名:_________.现夫妻感情已经完全破裂,没有和好可能,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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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代写文书一般是100-1000,但是离婚协议书是要公示才生效的文书,也就是说找律师写好了,签字了,要送到民政部门登记备案,才会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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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怎么写相关咨询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合同主要架构可以包括以下几个部分:合同双方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合作项目名称;合作期限;双方工作分工;利润分配;双方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再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和双方各自情况,对合作合同具体细节进行补充拟制。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婚内财产分割协议在签订时只要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现,没有在胁迫或欺骗的情形,并且协议内容本身不违法,这样的协议就是有效的,对双方当事人都有法律约束力。
根据《民法典》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夫妻约定财产制】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一、仲裁管辖权异议吗
仲裁管辖权是指仲裁机构或仲裁庭依据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约定的某种情况发生时,对某一特定的争议事项享有审理并做出裁决的权利。仲裁管辖权异议就是对仲裁机构或仲裁庭审理案件并做出裁决的权力提出抗辩,以否定仲裁机构或仲裁庭对相关争议具有的管辖权。在商事争议中,管辖权问题是仲裁程序必须解决的首要问题,是否存在仲裁管辖权,对于仲裁庭和当事人都是十分关键的问题,它是仲裁程序进行的基石和条件。当仲裁管辖权存在问题的时候,则可能出现即便已经做出了仲裁裁决,也会被法院撤销或者拒绝执行。一方面,在提起仲裁申请之时,需要仔细审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是否可以适用管辖,以免出现违反仲裁法相关规定导致仲裁裁决无效的情形出现。另一方面,当收到仲裁通知之时,如果对仲裁庭的管辖存在疑虑,那么及时提出仲裁管辖权异议,也会为争取诉讼主动权起到不可忽视的作用。
二、是否有仲裁管辖权异议的空间
要进行仲裁管辖权异议,首先就必须审议相关争议,是否具有仲裁庭无法管辖的理由,即是否存在仲裁协议或仲裁协议是否有效。如果存在当事人之间不具有仲裁协议或仲裁协议无效的情形,则可以向仲裁庭主张相关争议不应由仲裁庭进行管辖;反之,进行仲裁管辖权异议更多的则在于程序方面的意义。根据我国《仲裁法》及其司法解释中的相关规定,若存在如下几种情况之
一,仲裁庭可能对相关争议不具有仲裁管辖权:
1、当事人之间不具有仲裁协议;
2、仲裁协议的达成并非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
3、协议没有明确的仲裁事项;
4、争议事项超出了仲裁协议约定的范围;
5、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
6、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
7、一方采取协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
8、仲裁机构约定不明的;
9、同时约定了仲裁和诉讼管辖的。也就是说,仲裁协议的适用,必须满足三大前提:有仲裁合意、约定明确、符合法定范围。凡是不满足这三大前提的,仲裁协议的效力都可能存在效力瑕疵,即仲裁庭无管辖权,当事人可依法对仲裁管辖权进行异议。
三、提出异议的时机及方式
当需要进行诉讼管辖权异议的时候,一般的思路是直接向管辖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但是,在对仲裁管辖权存在异议时,则可以有两种方式来进行操作。一是直接对仲裁庭提出异议申请;二是向仲裁庭所在当地中级人民法院起诉,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根据我国《仲裁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对仲裁协议效力有异议的,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否则视为接受仲裁的管辖。与此同时,根据《仲裁法》司法解释第十三条的规定,当仲裁机构对仲裁协议效力做出认定之后,人民法院将不再受理有关仲裁协议效力或仲裁裁决效力的相关诉讼。与此同时,虽各仲裁院的仲裁规则有所不同,但基本一致确认,不会预先对仲裁管辖权进行额外审查,仲裁管辖权异议将与相关争议的实质审理同时进行。被申请人需要同时向仲裁庭就管辖权及案件的实体内容进行答辩,显著增加了诉讼负担。因此,为了更好的保护仲裁被申请人的利益,尽可能多地争取诉讼准备时间。一般而言,建议在向仲裁机构提出管辖权异议之前,先行向人民法院提起仲裁协议效力之诉。这样取得的诉讼效果,要远高于向原仲裁机构提出管辖权异议。通过本文我们对“可以提出仲裁管辖权异议吗”的问题已经有答案了,当仲裁协议不符合双方有仲裁合议,约定不明确,不在法定范围时说明仲裁协议的效力有瑕疵,也就是说仲裁审理庭无管辖权,那么我们当事人便可以依法提出仲裁管辖权异议。如果我们要进行仲裁管辖权异议,一定要对案件内容做好充分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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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性别:出生日期:
身份证编号:暂住证号:
住址:
被委托人:性别:出生日期:
身份证编号:暂住证号:
住址:
委托原因及事项:
本人_________准备购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房产证号为:_____________),现因本人工作繁忙,不能亲自办理相关手续,特委托____________作为我的合法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办理如下事项:
1:代为办理该房产立契过户,税务登记及与之相关的一切手续
2:代为领取房产证
3:代为签署与交易有关的合同文件等
4:代为办理银行放款手续及贷款资金的划转,解冻等与之相关的一切手续
对委托人在办理上述事项过程中所签署的有关文件,我均予以认可,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委托期限:自签字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完为止
委托人有转委托权
委托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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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条
今借到______人民币______圆整,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还清,
逾期每年按总金额的____%付给违约金。
借款人: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欠据
为____(事由)欠____(债权人)人民币____(金额)元,立此为据。
立据人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