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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亮律师 回复:男方要求女方偿还生活费,可能依据的是夫妻之间财产各自独立,女方在婚姻中接受男方资助,男方认为属于借款性质。但一般婚姻存续期间,夫妻有相互扶养义务,日常支出不应随意要求偿还。若男方能证明是借款则另当别论。解决方案:先协商,看能否就费用性质和偿还达成一致;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由法院根据证据判断是否需偿还。
吴亮律师 回复:离婚时生活费是否偿还得看具体情况。若一方在婚姻期间为维持家庭生活支出生活费,属于正常家庭开支,一般无需偿还。但如果是一方以借款名义给另一方生活费,且有借条等证据证明是借款性质,那可能要偿还。解决方案是先双方协商,能达成一致最好;协商不成,有证据证明是借款的,可通过诉讼解决。
吴亮律师 回复:申请国家赔偿,若属行政赔偿,可向造成损害的机关提出;若是刑事赔偿,对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权的,向该机关提出。提出时要交申请书,写清受害人信息、具体赔偿要求等。之后等受理方处理,若对结果不满还能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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