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彬律师 回复:当着警察面殴打他人属于公然对抗执法、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公安机关会依法进行严肃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 ? 一般情节: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 加重情节:如果存在结伙殴打、伤害他人,或者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或者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等情形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此外,当着警察面殴打他人还可能被认定为“寻衅滋事”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如果殴打行为造成严重后果,如轻伤以上后果,还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需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