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李琦—高级律师 回复:根据您描述的情况,帮妹妹抚养孩子确实可以主张抚养费。我国《民法典》第1075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父母已去世或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义务。反过来,如果兄姐实际承担了抚养责任,同样有权要求对方支付合理费用。 具体到您的情况,需要明确几个关键点: 1. 抚养行为是否长期持续(一般超过6个月) 2. 是否实际承担了生活费、教育费等开支 3. 妹妹是否有支付能力 建议您: 1. 先整理好抚养期间的各项支出凭证 2. 保存好孩子日常生活相关的证据(如接送记录、缴费单据等) 3. 可以先与妹妹协商,协商不成再考虑诉讼 这类案件法院通常会结合当地生活水平、实际抚养年限等因素综合判定抚养费金额。如果还有其他细节需要补充,可以随时沟通。
南充李琦—高级律师 回复:关于您提到的双户口问题,这种情况确实需要谨慎处理。根据我国户籍管理规定,公民只能拥有一个常住户口,重复户口属于违规现象。 从实务角度来看,建议优先保留实际生活和工作中使用较多的户口。因为原籍户口注销后,与之关联的房产证、银行卡、社保等都需要办理信息变更,手续较为繁琐。 具体操作上: 1. 建议先到现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说明情况,他们会指导您准备注销申请材料 2. 需要提供两个户口的原件、身份证、情况说明等 3. 注销完成后记得索要注销证明,这个后续办理其他手续时会用到 特别注意:如果两个户口下的证件(如房产、学历)存在差异,建议提前咨询专业律师,避免产生后续纠纷。整个过程可能需要1-2个月,建议提前规划好时间。
南充李琦—高级律师 回复:关于房产证只登记一个人名字的产权归属问题,需要结合具体情况来分析: 1. 如果是婚前全款购房,且登记在一方名下,原则上属于登记方的个人财产。 2. 如果是婚后购房,即使只登记一方名字,若无特殊约定,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不过建议保留好购房款来源等证据,以防日后产生争议。 3. 如果是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子女一方名下,需要看出资时间和是否有明确约定。比如婚后父母出资且无特别说明的,可能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4. 如果是按揭购房,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增值部分,即便登记在一方名下,配偶也有权主张相应权益。 建议: 1)如果存在争议可能,建议尽快通过书面协议明确产权份额 2)保留好购房合同、付款凭证等原始材料 3)必要时可以到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完整登记信息 具体到您的个案,还需要结合购房时间、出资情况、婚姻状况等细节来判断。如果需要更具体的法律意见,建议携带相关资料当面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