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江律师 回复:法院调解书的有效时间需区分不同层面来理解,分别涉及生效时间和申请执行期限,具体如下: 生效时间 1.?一般规定: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这意味着,只有当双方当事人都实际签收了调解书,调解书才开始生效,对双方产生法律拘束力。例如,在民事合同纠纷案件中,法院主持调解并制作调解书,只有在双方当事人都在送达回证上签字确认收到调解书后,调解书才正式生效,双方需按照调解书的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2.?特殊情形:对于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如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以及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由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调解协议即具有法律效力。以即时履行的债务纠纷为例,双方在法院达成调解,当场履行完毕,法院记录在案并由相关人员签字盖章后,调解协议就立即生效。 申请执行期限 1.?规定时效:调解书生效后,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调解书中确定的义务,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例如,甲、乙双方经法院调解,达成乙向甲支付赔偿款的协议,调解书生效后,若乙逾期不履行,甲应在二年内申请强制执行。若在这二年期间,甲向乙主张过权利,或者乙同意履行义务,申请执行时效就会中断,从中断时起,二年的申请执行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2.?起算时间:从调解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调解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调解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调解书生效之日起计算。假设调解书规定乙分三期向甲支付赔偿款,分别在3月1日、6月1日、9月1日支付,那么甲针对每一期款项申请执行的起算时间分别为3月1日、6月1日、9月1日的次日。 持续有效时间 从法律效力的持续角度看,只要调解书所确定的权利义务关系没有得到全部履行或依法变更、撤销,调解书就一直有效。这意味着,即使申请执行期限已过,若债务人主动履行义务,债权人依然有权接受,且该履行行为受法律认可。同时,若出现法定的可变更或撤销情形,如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当事人可在规定期限内向法院申请变更或撤销调解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