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李琦—高级律师 回复: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职工工资属于优先清偿的债权范围,在破产财产分配时排在较前顺位。具体来说: 1. 您的工资债权不会因公司破产而自动减半,法律明确规定破产财产应优先清偿职工工资、社保等费用(《企业破产法》第113条)。 2. 实际能拿回多少取决于: - 公司剩余财产的总价值 - 是否有担保债权等更优先的债权 - 同顺位债权人数量 3. 建议您尽快: ① 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需提供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等证明) ② 关注债权人会议通知 ③ 若发现公司有转移财产等行为,及时向管理人反映 目前来看,您需要配合破产程序推进,但不必过于担心工资被随意打折。如果后续分配方案明显不合理,可以依法提出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