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海啸律师 回复:刑事辩护中常见的策略有以下几种: 案件事实辩护 - 不符合犯罪构成要件辩护:可从被告人不具备法定犯罪主体要件、主观上无犯罪故意或目的、客观上未实施犯罪行为,以及不具备某些犯罪构成要求的犯罪目的和后果等方面入手。 - 阻却违法性事由辩护:包括被告人未达刑事责任年龄、因精神原因不具备刑事责任能力,以及存在正当防卫、紧急避险或意外事件等情形。 - 情节辩护:根据案件事实,提出被告人具有初犯、自首、立功、坦白、被害人过错、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在共同犯罪中处于从属地位、受威胁犯罪等有助于从轻处罚的事实和情节。 证据不足辩护 - “孤证”不能定案:强调仅有单一证据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 - 排除不合法、不真实、与案件无关联的证据:对收集程序违法、内容不真实或与案件无关的证据,要求予以排除。 - 证据不能构成证据链不能定案:指出控方证据之间无法形成完整、闭合的证据链,不能得出被告人有罪的唯一结论。 - 证据不充足不能定案:包括控辩证据冲突,控方证据不能否定辩方证据,以及控方证据不能排除合理怀疑等情况。 法律适用辩护 - 非罪辩护:根据罪刑法定原则,提出被告人的行为不符合公诉机关指控罪名的具体法律规定,不构成犯罪。 - 彼罪辩护:提出被告人的行为不符合公诉机关指控罪名的规定,但符合另一个刑事责任较轻的罪名规定,应认定为涉嫌刑责较轻的犯罪。 - 定罪量刑辩护:对案件的定罪及量刑方面提出与公诉机关不同的意见,如认为应适用较轻的量刑幅度,或存在减轻、从轻处罚的情节等。 程序辩护 针对侦查、起诉、审判等程序中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辩护,如管辖与回避之辩、强制措施和羁押必要性之辩、证据收集手段和程序合法性之辩、审判程序违法之辩等,以维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也可能对实体性辩护目标的实现提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