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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融资租赁合同中,租赁期间,租赁物归谁所有?

131****8173 湖北-恩施 合同效力咨询 2020.01.26 20:00:01 347人阅读

融资租赁合同中,租赁期间,租赁物归谁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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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物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只有使用权并支付租赁费。如果当事人双方对于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时,可以依照规定协议补充;不能达补充协议时,应依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加以确定。如果合同双方当事人既不能就租赁物的归属达成补充协议,又不能根据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时,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出租人享有。这是因为,融资租赁与传统租赁一样,在租赁期间,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出租人。租赁期间届满时,如果承租人未支付名义货价,即使名义货价只值一分钱,承租人也不能取得租赁物所有权,租赁物所有权仍归出租人享有。

2020-01-26 20:05:2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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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约定租赁期限届满租赁物的归属;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仍不能确定的,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出租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五十七条,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约定租赁期限届满租赁物的归属;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出租人。(《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您好,关于融资租赁租期届满后,租赁物归谁所有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五十条的规定,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约定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的归属,一般可以由承租人留购、续租或退租。留购是指租期届满,承租人支付给出租人一笔双方商定的设备残值(名义货价),取得租赁物的所有权。续租是指租期届满,承租人与出租人更新合同,继续承租租赁物,承租人按新合同支付租金;或者承租人未退回租赁物,出租人同意合同继续有效至承租人退回租赁物或者留购租赁物,承租人按原合同支付租金,直至合同终止。退租是指租期届满,承租人负责将处于良好工作状态的租赁物按出租人要求的运输方式运至出租人指定的地点。

您好,关于融资租赁合同租赁期满后租赁物归谁所有?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融资租赁合同的当事人可以约定在合同到期后租赁物的归属;如果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如果还不能确定的,合同期满租赁物归出租人所有。  相关法律可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一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二百五十条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约定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的归属。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出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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