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累计工作年限满一年的,从第二个年度开始享有年休假。
根据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第三条、第五条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四条规定,劳动者在不同用人单位累计工作年限满一年,从第二年开始享有带薪年休假。当年度享有年休假5天,可以在当年任何一个时间段,由用人单位根据生产经营工作情况,考虑职工意愿,统筹安排。
国务院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二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五条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第三条 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以下简称年休假)。
第四条 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专业解答员工连续服务年限决定带薪年假天数:1-9年享5天,10-19年10天,20年以上15天。不计入国家假日。如未按法定标准安排或征得同意放弃年假,用人单位需支付300%的日工资收入。已安排年假者,放弃则仅按正常工作期工资支付。
专业解答原则一:新入职员工首年年假天数=(当年剩余天数/365)×全年应休天数。 原则二:离职员工应休未休年假天数=(已过天数/365)×全年应休天数-已休天数。 原则三:未足额安排年假的补偿=(上年平均工资-加班费)/21.75×200%×应休未休天数。
专业解答原则一: 新入职员工首年年假天数 = (当年剩余天数/365) × 全年应休天数。 原则二: 离职员工应休未休年假天数 = (已过天数/365) × 全年应休天数 - 已休天数。 原则三: 未足额安排年假的补偿 = (上年平均工资-加班费)/21.75 × 200% × 应休未休天数。
专业解答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劳动法年假应该怎么休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专业解答病假休息三天的理由应该应该根据真实的原因来进行书写,如果有人伪造病假条的话,那么是属于一种非法的行为,按照我们国家法律当中的规定是需要追究相对应的一些责任的,对于卖方来说的话,需要按照刑事法律或者是按照行政法律来进行相对性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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