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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工伤医药费由谁先垫付医药费?

ask****786 安徽-合肥 工伤纠纷咨询 2020.01.07 14:29:26 462人阅读

你好,工伤医药费由谁先垫付医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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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一般由保险公司及所在的公司承担。打字说不清楚,具体来电详细些。为了对更好地帮助你,需要看下你的材料,有理帮你打赢官司 无理助你减少损失

2020-01-07 18:48:2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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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通常情况下受害方能够自行垫付医药费。  《机敏车交通意外职责强制保险条例》限定,在一些特别情况下,由保险公司任职责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花费。  
首先,垫付前提是发生了三种情形导致受害人人身伤亡:  一是行驶人未获到行驶资格或者酗酒的  二是被保险机敏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是被保险人有意制造道路交通意外的。  
其次,垫付金额不超出机敏车交通意外职责强制保险相应的医疗花费赔偿限额,且垫付金额为抢救受伤人员所必须支付的相关医疗花费。  再者,保险公司有权就垫付的抢救花费向致害人追偿。  《条例》另外还限定,对于道路交通意外中受害人抢救花费超出机敏车交通意外职责强制保险职责限额的、肇事机敏车未参加该强制保险或机敏车肇事后逃跑的这几种情形,则由道路交通意外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花费、部分或全部抢救花费,救助基金管理组织有权向道路交通意外职责人追偿。

2020-11-19 23:34:46 回复
地区:安徽-合肥 咨询解答:1729条

如果有社会保险,由社保基金支付

2020-01-07 21:26:34 回复
地区:安徽-合肥 咨询解答:5136条

单位有给你购买社保吗?

2020-01-07 16:29:14 回复
地区:安徽-合肥 咨询解答:2477条

一般是用人单位垫付

2020-01-07 14:33:43 回复

车祸医药费的垫付为如果车辆驾驶人参加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医疗费超过责任限额的、驾驶人未参加交强险的、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之后向肇事人追偿。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首先,医疗费用应当由侵权人负担,侵权人的交强险可以用于赔付被侵权人的医疗费。如果这种情况下,侵权人不支付该参保人员的医疗费,或者因侵权人逃逸等无法确定侵权人是谁的,为了保证受害的参保人员能够获得及时的医疗救治,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该参保人员医疗费用。
    其次,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从受害的参保人员那里取得代位求偿权,有权向第三人,即侵权人,就其应当支付的医疗费用进行追偿。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交通肇事之后,一般情况下受害方可以自行垫付医药费。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在一些特别情况下,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后,可以向致害人追偿。
其次,垫付金额不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相应的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即最高可垫付一万元,且垫付金额为抢救受伤人员所必须支付的相关医疗费用。
《条例》另外还规定,对于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肇事机动车未参加该强制保险或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这几种情形,则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全部抢救费用,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 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 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 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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