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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7月27日到金鑫牙科做牙齿,本诊所无所有证件,给我把牙做坏了,后来到州三院治疗,结果是牙齿发炎、导致修复体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折断、脱落及牙槽吸收出现间隙等情况,必要时需要重做或拔出可能,后连续投诉三次到县卫生监督局,州卫生监督局,州卫健委,一直没有结果
1.医疗意外的主体是合法的医疗组织及其医务人员;2.医疗组织及其医务人员违背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3.医疗意外的直接做法人在诊疗护理中存在主观过失;4.患者存在人身损害后果;5.医疗做法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处置流程:1.一旦发生医疗纷争,病员及其亲属有权在发生意外或事件不良后果发生后2年之内提议医疗意外或者事件的判定。2.病员丧命的,其亲属应当在病员丧命后或收到尸检报告单后十五天内提议医疗意外或者事件的判定。其中尸检的申请,则应当在病员丧命后四十八小时内提议,由所在地卫生局指定的病理解剖部门进行。
那你的第二颗牙齿还疼么?你可以直接找医院赔偿,这不是误诊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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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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