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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邻居最近在街上故意打伤人了,因为人实在是太多了,他就被人撞了一下,可是对方不仅不道歉,还出口骂他,他就接受不了,就给人打了一顿,对于故意伤害情节轻重怎么认定啊?
犯故意伤害罪,其私闯民宅作为故意伤害行为的准备行为被故意伤害行为吸收,如果其辱骂行为造成严重后果,则成立侮辱罪,与故意伤害行为并罚。如果均未达到刑事犯罪标准,则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1、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3、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建议及时报警处理,做伤情鉴定。构成轻伤对方涉嫌故意伤害罪应承担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234条,犯故意伤害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是轻微伤不构成刑事案件,没有刑事责任、只有行政责任(治安处罚)和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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