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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房子属不属于婚后财产,她有没有权利要求要这个房子?

139****8283 江苏-徐州 其他咨询 2014.11.25 13:37:01 62人阅读

我与女方结婚后 暂住在我爸爸的房子里 一直没有过户 户主是我父亲的名字 但是现在我们要离婚了有一个3岁女儿 但是女方 要求要房子。。这个房子属不属于婚后财产, 她有没有权利要求 要这个房子。 现在又打着要把房子放在女儿名下,她带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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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北京-朝阳区 咨询解答:384条

您好,如果户主不是你们夫妻之中的一人,那么这个房子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是属于你父亲的个人财产。

2014-11-25 13:40:04 回复

婚前男方出钱买房写女方名字不属于共同财产。
属于女方的财产但男方的出资按如下法条处理
《新婚姻法解释三全文》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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