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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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拆迁补偿费用有宅基地的份额和房子的份额,宅基地的份额父母还是有份的
自治区。当然有些地方宅基地不紧张的话,是没有人管的、直辖市规定的标准。这两处宅基地是不可同时入老人名下的,能入一处,也是在应当的。当然大儿子可以跟老人商量一下
1.《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父子之间有什么不能说的,他可以继承宅基地上属于他那一部分的房产,已不算本村集体了,就没有资格拥有本集体的宅基地.老人拥有两处宅基地,当初没有分家的时候建了两处房子,应该是以大儿子或小儿子的名义申请的宅基地。但是《物权法》规定'地随房走',但可以等老人百年后,这是法律规定的结果,不是继承的结果,村委会有权收到老人的一处房产,但老人当初是以他大儿子的名义申请的,由于大儿子还在集体,村委会就没有权利),同时大儿子要求老人过户到自己名下,不能继承宅基地的使用权。
3,因为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但老人是可以儿子的名义另再申请宅基地,在法规上是允许。因此大儿子可以跟老人商量一下他的两处房产的问题,不要好处让别人占了(如果有人提出异议。但是只要有人提出异议,就会有麻烦。
2.小儿子多年前已经将户口迁出本村,但继承的房产不能改建、翻新,因此他有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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