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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变更更正的理由和相关证明是什么,变更的理由不能是“我想变更”吗?

ask****851 江西-南昌 其他咨询 2019.08.22 14:59:26 16598人阅读

未满18周岁改名能自己带材料去吗,姓名变更更正的理由和相关证明是什么,变更的理由不能是“我想变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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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合同法》第77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合同的变更以原合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即使是进行合同变更也不得超出原合同关系而且还需要在特定的情况下才可以进行合同变更。
当事人变更合同不但要协商一致,还要符合法律规定,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1、实习期是指学生在校期间,到单位的具体岗位上参与实践工作的过程,其目的是为达到理论联系实际和更好地学习理解科学文化知识。只涉及在校学生。所以实习期内与单位没有形成劳动关系,拿低于当地最低工资不违反法律规定。实习期是针对在校学生的。
2、试用期,是合同双方当事人为了进行相互了解、考察和选择而在合同中所约定的一定的期限。
①试用期条款是劳动合同中的约定条款,并非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②劳动合同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③在劳动合同试用期间,合同双方应当签订劳动合同。
④劳动合同试用期间,合同当事人可以单方面随时解除合同。对用人单位而言,只要证实职工不符合录用条件,即可单方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对劳动者方面而言,在试用期内解除合同没有任何限制条件,也无须提前通知企业。试用期合同当事人单方随时解除合同不构成违约,不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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