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m.64365.com
微信扫码,关注律图公众号 免费问律师
土地承包人过世,其承包的土地是否收回(1995年土地承包法)
不收回。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死亡,符合如下条件,其非农子女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但不能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三十一条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 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第五十条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
【法律意见】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不可以继承的,只可以继承土地上的收益。但是父母先后去世,生前的承包地没有到期,子女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三十一条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 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第五十条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
专业解答征地补偿款归属通常由土地所有性质决定。农村集体组织拥有土地使用权而非所有权,限制了土地转让。补偿分配基于土地确权后的情况。耕地补偿包含土地补偿费(按三年平均种植收益6-10倍计)、安置补助费(与农业人口数相关,每人4-6倍年产值)和地面附着物及青苗损失费。耕地补偿费上限为年产值15倍。其他类型土地补偿标准由省级政府参照耕地规定制定。
专业解答在承包经营权所有者亡故之后,其享有的土地承包所产生的收益有权由其子女予以合法继承。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仅对家庭承包方式的承包关系有所涉及。在林地承包人离世后,其继承人可依法在承包期限内继续享有承包权益;然而,对于耕地或草地等农用地之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则不允许进行继承。
专业解答农村土地承包户主过世的,其继承人是可以在承包的期限内继续承包相应的土地的,即如果是承包人死亡的,此时土地承包经营权并不是随之丧失的,而是可以由承包人的继承人予以继承的,具体的农村土地承包户主过世该怎么办的回答可以参考下文。
专业解答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以其他方式承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怎样流转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专业解答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以其他方式承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如何流转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律师解析 承包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依法收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一)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 (二)承包期内,承包方提出书面申请,自愿放弃全部承包土地的; (三)承包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导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全部丧失的; (四)其他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情形。 根据
律师解析 即便家庭中某个成员死亡,只要作为承包方的“户”还存在,就不会产生继承问题,此时该户内的其他人都是承包经营权人,应当由其他承包人继续经营。此外,当承包经营土地的家庭中的每一个成员都死亡,应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后重新分配。
律师解析 家庭承包经营权只能属于农户整个家庭,而不是属于其中一个家庭成员,所以不存在继承的问题。 土地经营权一般指的是土地承包经营权,它是一种用益物权。 具体是指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对依法承包的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用于农业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想获取更多征地拆迁资讯